烟草在线据法治网报道 广西田林一男子非法经营烟叶5160公斤,犯非法经营罪,被田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5000元人民币。
2011年12月初,被告人黄某无任何相关烟草经营证照的情况下,在贵州省兴仁、兴义两地收购烟农的烟叶。2011年12月10日,被告人黄某雇请广西平果县四塘镇安邦村巴虎屯人黄某值驾驶桂A?RK558小货车将该烟叶运往广西靖西县出售。途经广西田林县高速公路乐里路段时,被田林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查获,当场将货车及102件净重5.16吨(5160公斤)的烟叶扣押。
经田林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102件5.16吨(5160公斤)的烟叶价值12270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数额122705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经营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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