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广东消息 自广东省开展“三打两建”工作以来,各地加大对卷烟制售假案件的审判力度,据统计,2012年1至3月,全省共判处涉烟违法犯罪人员共141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3-5年的有20人,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的有7人,有力震慑了卷烟制售假分子。特别是3月9日、3月13日,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分别对潮州市“8·2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以及潮州市“8·24”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件(以下简称“8·24”案件)案犯进行宣判,分别判处案犯有期徒刑1年7个月到14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2000元至20万元不等。
“8·24”案件是2010年8月24日由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和省委、省政府联合组织的“海啸2号”行动中,被潮州市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海啸2号”行动在饶平地区共捣毁假烟生产、商标印刷、原辅材料加工仓库等各类制假窝点19个,查获制假物资一大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现场货值达50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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