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南洋兄弟烟草公司曾出品一种名为“梅兰芳”的高级香烟,烟盒图案为梅兰芳先生的舞台剧照。近阅民国时期的《宁波旅沪同乡会月刊》,在1926年12月至1927年5月出版的该刊就连续6期刊登过梅兰芳牌香烟广告,广告创意人为戏剧理论家豁公(刘豁公)。
《宁波旅沪同乡会月刊》41期和42期所载梅兰芳牌香烟广告内容相同,均为“请看梅兰芳出世梅兰芳是个中外咸知的名伶,他在二十年前已经出了世,怎样现在又有出世的话呢?要晓得二十年前出世的,乃是舞台上的梅兰芳。现在出世的,却是香烟里的梅兰芳。不信请看左面的图样,不是至高无上的梅兰芳牌香烟么,哈哈。中国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出品”。
43期广告内容为“顶上国货梅兰芳香烟吸兰芳烟呵气如兰,市上香烟名目孔多,而兰芳牌特受群众欢迎者,以其品质美制法精也。”44期和45期所载为“梅兰芳香烟烟中魁首,国货明星,南洋出品,天下闻名”。46期所载广告上画着一个身着长袍马褂的戴眼镜男人和一个身穿花旗袍的女子。这男人一手托腮坐于沙发上,女人正一手撩起门帘,一手拿着一盒香烟递给坐着的男人。画面配着文字,文字写道:“他醒了就要吸烟,中国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出品的梅兰芳牌香烟是他最赞成的,所以我预先给他拿来。”中国作家协会主席铁凝女士的新作《笨花》中就引用过这则广告。
从80年前《宁波旅沪同乡会月刊》所载梅兰芳牌香烟广告上也可窥见他当时的艺术成就之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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