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火,是中国民间一种庆祝春节的传统庆典狂欢活动。也是高台、高跷、旱船、舞狮、舞龙,秧歌等等的通称,具体形式随地域而有较大差异。
“社火”来历源远流长,史料称:“社火,在节日扮演的各种杂戏”;又称:“民间鼓乐谓之社火,不可悉记,大抵以滑稽取笑。”(南宋•范成大《上元纪吴中节物俳谐体三十二韵》)。原始社会中,人类为战胜野兽而生存,常在猎兽之后庆贺,或聚会扮兽庆贺,教育后代,树立智、勇、谋各方本领。这是最早的扮兽戏和“村傩”活动。农家以户族设“堂”,以村、堡设“社”;与“社”有关的事称“社事”,诸如“香火朝山会社”、“社火会”、“孝义会”、“自乐班会”、“曲子会”、“吃割食”(有地方称吃合食,也有的县乡称‘吃割四’,买卖土地写契约,让四邻同意、最后划押写契,四邻不找麻烦)等等,把各种不同爱好的人组织起来,设会头,订会章,收会(社)员,交会费,有一定的感召力量和威望,遇有不规行为,也有权力处理。这种会社,每逢迎神报赛、庆贺集会,必然举行游艺活动,锣鼓火把助威,狮子龙灯游行,人群相随,显然是“人威”助长了“神威”,就形成了“社火”风俗,它与民间的“香火”还愿风俗(庙会风俗),如同挛生姊妹,正像民俗所述:“社火娱神,香火娱人”,其含意深邃而味长。
这是在西安郊区拍摄到的人们耍社火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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