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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桌上的丘吉尔

2012年05月25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网络编辑整理 作者:林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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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丘吉尔往来都是在政经事务上叱咤风云的人物,他在餐桌上与“食友”非官式地洽商世界大事。

  丘吉尔往来都是在政经事务上叱咤风云的人物,“共食无白丁”,他在餐桌上与“食友”非官式地洽商世界大事,于觥筹交错及杯盘狼藉间高谈阔论,又可增进“私交”,有利达成共识的气氛。

  对丘吉尔(1874-1965)生平颇有研究的资深记者、赫德逊学社研究员、作家,现任剑桥大学丘吉尔书院教授(Reader)的薛达·史德莎(Cita Stelzer)女士,去年底出版《和丘吉尔晋餐——在餐桌上制订政策》(Dinner with Churchill:Policy-Making at the Dinner Table)一书。在香港人的认知中,Dinner是指晚餐(英国无产阶级〔Non-U〕则是午饭),但以多数英人的习惯是主餐,因此严格来说此字应无午餐晚餐之分。事实上,本书所说,除午晚餐还包括早餐。丘吉尔是二战英雄,且被西方民调选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政治领袖,往来都是在政经事务上叱咤风云的人物,“共食无白丁”(书后附有“食客”名单,二战前后西方政坛重要人物尽在其中),他设宴请客或他作为客人,在餐桌上与“食友”非官式地洽商世界大事,是很自然的。本书因此恰如其分地加了那个副题。在餐桌上于觥筹交错及杯盘狼藉间高谈阔论,又可增进“私交”,有利达成共识的气氛。

  作者的笔调颇为随意,结构也很松散,对二战期间很多重大决策(据说丘翁在宴会上最大的成就是说服美国采纳“欧洲优先”〔即开辟欧洲战场遏阻德国侵欧〕的策略),只有浮光掠影提及而无什么耐人寻味的内幕。对笔者来说,本书第二部分谈书主的烟酒食,较有读趣。

  现在人家想起丘翁,很少不联想到雪茄,以他雪茄不离手尤其是竖起中食二指的V形手势夹雪茄的形象,早已深入民间。丘翁读书不成(中学未毕业便入皇家陆军学院并以优异成绩毕业),当记者,被《每日画报》(Daily Graphic)派往古巴采访脱离西班牙统治的独立战争时,才二十一岁。是年他第一次品尝“古巴雪茄”,一吸上瘾,“自此之后,对丘吉尔来说,雪茄与古巴是同义词!”

  丘吉尔幼承庭训,和乃父兰道夫勋爵一样,很年轻时便有烟瘾(在军校时,一盒一盒的香烟由他父亲供应),但去过古巴之后,他对雪茄情有独钟,不惜违背父意,戒烟改抽雪茄。1900年,丘吉尔的母亲在当年伦敦最出名现仍生意兴隆的烟草店J.J. FOX,替丘吉尔开了户口,很快丘吉尔便成为其最佳客户。丘翁去世后,该店设立专柜,名为FOX Churchill Museum,展出若干丘翁邮购雪茄和供她母亲享用的“土耳其‘金嘴’(gold-tipped)手卷香烟”的“购货单”,当然摆放了不少丘翁钟爱的雪茄、保存的抽雪茄的用具……

  关于丘吉尔与雪茄的许多“趣事”,笔者不想多写,以其与任何有雪茄瘾的人大致相同,并没什么特别。以笔者之见,值得一写的事只有二端。其一是他不仅非古巴雪茄不抽(据当年美国国务卿马歇尔的日记,一次英美领袖开会,丘翁忘带雪茄,美方人员买普通雪茄给他“顶瘾”,他抽了一口便放下),而且只用一种加拿大柏木制成两英寸长的火柴,以长火柴耐烧,可以让人慢条斯理地“点燃”雪茄(书中未说的是,长火柴易惹祸,据说数年前香港法律界名宿张奥伟便是以长火柴点雪茄失手让未灭火柴坠地酿火灾被烧死)。其一则是由于他“雪茄不熄”,日抽九至十支(不是全部抽完,他着男仆及副官把抽剩的雪茄送给他的园丁——他拆出烟丝供烟斗用),搭飞机雪茄亦不离手,当年虽无机舱禁烟之例,然而抽气设备十分原始,为了免致浓郁辛辣的雪茄味弥漫机舱,空军特别在他经常乘搭的B-24 Liberator(美制重型轰炸机,1939年底投入服务)的副机师座椅——他最喜欢坐的位子——对上的机身,开了一个小型的透气窗(91页说side blister window,显然是飞机工程术语,看得一头雾水,直至201页见venting window,才知是什么东西),让他可以在不污染机舱空气之下大抽特抽。

  雪茄不熄之外,丘吉尔又纵情饮食(他讲究饮,好吃,但吃得十分随便),但导致他体态痴肥至步履蹒跚,相信亦与医生嘱他临睡前吃点三明治作“宵夜”有关(丘翁喜欢的三明治是“面包要薄冷牛肉要厚”),“德酋”希特勒因此说他是犹太人豢养的“终日醉醺醺的‘废柴’”(superannuate drunk),不无道理。和丘吉尔刚刚相反,希特勒酒不沾唇节制饮食且长期茹素(他因此必须经常服用医生开的药以控制大肠蠕动使之不致随时“排泄废气”!),生活非常健康正常。显而易见,他们对人类文明的贡献,与饮食习惯背道而驰。

  丘吉尔饮酒——威士忌、白兰地和香槟——从早餐开始。1899年他往南非当战地记者,报道布尔战争(Boer War,1899-1902),行李箱有四十瓶红酒、十八瓶威士忌和十二瓶用以掺和烈酒的酸橙汁(Lime Juice)。他说饮酒令他“开窍”(quickened my intellect),却因此令他酒气逼人,即使在公共场合或开会时亦如此。据说有次开会,他坐在性格火爆的工党议员贝丝·布烈笃(Bessie Braddock)身旁,贝丝闻酒味,不客气地说:“温斯顿,你醉了。”(Winston, you are drunk!)丘吉尔“语重心长”、幽幽地说:“贝丝,你真难看;但明天我便清醒了。”这段“番书仔”大多知之的“逸闻”,丘吉尔听闻时微笑不语,“既不承认亦不否认”(180页)。

  丘吉尔喜欢吃、不讲究却不会拒绝美食。当然他未曾“下厨”。有次他独自留在乡间别墅Chartwell(现为受保护的文化遗物),丘太警告他厨子放假有断炊之虞,要他离开,但他豪气地说:“我会煮蛋——我曾见过厨人烚蛋。”这也许是事实,只是他不知道怎样烧开水,结果当然只能以白面包充饥。

  丘吉尔的饮食习惯当然不足法,他吃大量牛油、奶油和雪糕,鱼子酱则视斯大林送给他的为首选,“可惜,为此我们必须和俄国并肩作战!”在苏联的雅尔塔会议上,他早午晚三餐吃了以磅计的鱼子酱。除了鱼子酱,他对俄罗斯烹调绝无好感,对苏联人频频“干杯”——在一次莫斯科的聚会中干杯二十五次——更吃不消。

  英国烹调是丘吉尔的最爱,尤其是英式烧牛肉。几乎所有英式食物,不论烹调多么粗糙,他都甘之如饴(英国烹调真是乏善可陈,但另一位名家《一九八四》作者奥威尔却为文推介;热爱本国食物大概是爱国主义的基本元素,这是古今中外皆然的至理)。丘吉尔还有食无定时的陋习,肚饿便吃,令他的厨子必须准备好食物以便他开餐,为保存“半生熟”的肉质,有时要多次更换食材,以待他随时叫“开餐”的要求。

  《和丘吉尔晋餐》尚未读完,便见《巴黎评论》(The Paris Review)有《型男丘吉尔》(Winston Churchill,Man of Style)一文。身形臃肿肥得走不动的丘翁竟是“型男”!

  在纽约曼哈顿Fifty-second Street,有一家以丘吉尔乡间别墅为名的书店Chartwell Booksellers,主人巴利·辛格(Barry Singer),职业作家,认识一位在常春藤大学念英国文学、自称丘吉尔迷的地产商(相信书中有具体的资料),他以特优条件怂恿辛格在他新建成的商业大厦开设这间书店,以卖丘吉尔和有关丘吉尔的著作……三十年下来,辛格读遍书店内搜集的丘翁的书籍,变成丘吉尔专家,惟他“专攻”丘翁的衣履而不及其他。《型男》便是辛格刚出版(5月1日发行)的《成为丘吉尔的艺术》(Churchill Style: The Art of being Winston Churchill)的书评。

  据书评的介绍,丘吉尔对衣着十分考究,他在伦敦裁缝坊(Savile Row)历史最悠久的名店Henry Poole定制西装,他的“煲呔”和英国牛仔帽(John Bull hat),则均出自英国知名匠人之手;而令丘吉尔名留时装史的是他自己设计、供砌砖头(他的唯一户外活动)时穿着的“工作套装”(zip-up, all-in-one siren suit)。有点出人意外的是,丘吉尔不惜工本购买昂贵的“幼丝织成布匹缝制的粉红色内衣裤”(丘太说他为此花了大钱〔Spent a ton of money〕),读来真有点诡异的感觉——本来不想购买这本书,现在却有一看究竟的冲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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