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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有效治理真烟异常流动

2014年08月15日 来源: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李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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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所谓真烟的异常流动,是指在目前的烟草专卖体制下,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应在本辖区范围内销售的真品卷烟流出到辖区外销售或辖区外真品卷烟流入到辖区内销售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哪里有需求,哪里有利益,哪里就有供给。从事物的表象观察与分析,好像真烟异常流动是一种单纯的市场经济行为,有其存在的合理空间与合法理由,诚如“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一样。但从目前的烟草专卖经营管理体制看,由于卷烟制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生产、经营与销售要严格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真烟异常流动行为无疑是违规违法的。真烟异常流动的违规违法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卷烟经营秩序,侵蚀了广大卷烟零售客户的利益,无益于烟草专卖制度的巩固完善,有害于烟草行业负责形象的树立,需要行业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治理监管力度,下决心遏制真烟异常流动的违规违法行为。

  一、真烟异常流动的形式

  当前,真烟异常流动主要表现为二种形式:

  (一)行业内少数人员直接或间接非法从事参与

  这里面又存在二种情况:第一种是无码异常流动。主要是指卷烟工业企业无码生产卷烟、未经扫码出库卷烟、无证运输卷烟,商业企业接收无码卷烟、卷烟出入库不扫码、不扫码或不按要求打码等违规行为。第二种是有码异常流动。主要是指市县级烟草公司为完成卷烟销量、结构、税利等年度目标任务,通过虚拟零售客户、私自擅改零售客户订单、假借冒用零售客户订货权、人为篡改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数据等不同违规形式,套购部分数量的卷烟品牌、规格,内外勾结,谋取私利,违规违法销售卷烟的行为。

  二)行业外专兼职人员直接或间接非法从事参与

  这里面也存在二种情况:第一种是专职从事。主要是指行业外人员通过从广大卷烟零售客户中收购或从社会上回收部分品牌规格的真品卷烟,然后统一集中运输到辖区外进行非法销售。第二种是兼职从事。主要是指少数卷烟零售大户,他们打着合法零售经营的幌子,利用与所在辖区烟草公司的人脉关系和便利条件,一边表面上进行着正常的卷烟零售经营业务,一边内外勾结,利用自有的订货权,订购严重超过其实际销售数量、结构等经营能力的卷烟品牌规格,然后偷偷地运输到辖区外销售。

  二、真烟异常流动的成因

  真烟异常流动最主要的原因是受目标任务、计划合同、人情关系、谋取私利等非市场因素的影响与制约,直接或间接导致所生产、供应的卷烟货源或供过于求,或供不应求,与真实市场需求相脱节、不匹配、不完全适销对路、不能有效满足消费造成的。

  (一)工业企业生产环节的非市场因素是源头

  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工业企业理应围绕市场真实需求来计划、生产和供应卷烟的数量、结构、规格等。但现实情况是,在目前烟草专卖体制下,工业企业的生产和销售卷烟的数量、规格、结构等计划是由行业在着眼全国市场、全面平衡的基础上所下达确定的。但对于单个企业、单个品牌来说,其所下达的计划就会存在与市场真实需求难以完全满足的问题,有些品牌、规格的计划、生产、供应或大于市场需求,或小于市场需求。这就埋下和产生了真烟异常流动的源头和根子。

  (二)商业企业采供环节的非市场因素是关键

  从目前行业整体卷烟销售体系的链条看,各级烟草公司尤其是作为市场营销主体的市级烟草公司等商业企业作为卷烟供应的唯一合法销售商,其所采购与供应的卷烟货源中非市场因素的多少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卷烟异常流动行为的轻重。如若非市场因素越多,则其所采供的货源与市场真实需求相差就越大,潜在造成卷烟异常流动的可能性就越大,后果也会相应地更严重;反之亦然。这其中的非市场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是下达计划、目标任务环节导致的非市场因素。由于行业每年度都要下达各级烟草公司卷烟销售数量、结构、税利等经营目标,由于历史因素、人员流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行业对各地卷烟市场需求信息的掌握难以做到完全真实客观全面,这就会无形中造成其下达的卷烟销量、结构、税利等经营目标与当地市场实际有一定出入,存在或高于、或低于的情况。如若高于当地市场实际情况,则会为卷烟异常流出造成潜在条件;如若低于当地市场实际情况,则会为卷烟异常流入提供潜在“土壤”、留下潜在空间。

  二是合同签订、货源采购环节导致的的非市场因素。在每年度二次的工商企业之间卷烟合同签订、货源采购环节,作为商业企业来说,理应按照事先掌握的市场真实需求来签订合同、组织适销对路货源以尽最大可能来满足市场需求。但实际情况往往是由于工业、商业企业皆有各自利益的考虑,可能存在商业企业想要签订的货源工业企业不能完全保障,而商业企业不想要的货源但工业企业却要想方设法地进行让其签订。工商双方通过人情、面子、关系等多方面相互博弈的最终结果往往相互妥协、达到平衡。表面看是工商实现双方共赢、利益共享,但却无形中为真烟异常流动创造了更近一步的条件。

  三是货源供应、经营销售环节导致的非市场因素。由于卷烟货源数量、结构、类别等与市场、客户真实需求“天然”地存在一定的脱离、脱节和背离,有的品牌市场紧俏、需求强劲而供不应求,有的品牌市场滞销、需求不足而供过于求。同时,受目标任务、人情关系、个人利益等潜在影响,再加上货源供应政策、制度和流程不够透明,难以做到完全的公开公平公正,就会导致供应给零售客户的卷烟品牌、数量、结构、类别等与客户的实际需求不能完全匹配,这又为卷烟异常流动增加了“法码”和可能。

  (三)卷烟销售市场的监管不到位是诱因

  这种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对卷烟零售市场的监管不到位,对涉嫌从事卷烟异常流动的违规违法活动信息掌握不准不清,对真烟异常流动违法活动规律把握不准,对真烟异常流动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导致卷烟异常流动违法活动屡打不绝。二是对行业内部卷烟经营行为监管不到位。由于目前行业经营管理集于一体的特殊管理体制,为了完成卷烟销售这一大家共同关心的目标,致使专管内管部门对销售部门可能存在异常流动的经营行为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象,内管的职能职责没有充分发挥。

  三、治理真烟异常流动的主要举措

  下决心遏制真烟异常流动违规违法行为的蔓延势头,需要行业采取综合有力措施。

  一)要加大改革力度,优化市场资源配置

  要全面深化市场取向改革,努力实现卷烟的生产供应与真实市场需求相吻合。卷烟作为具有双重属性的特殊商品,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和坚持烟草专卖制度的前提下,以市场真实需求为导向,以“按订单组织货源、按需求衔接计划,按价格调整策略”为目标,深化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进一步优化调整卷烟资源配置,在计划制定、合同签订、卷烟生产、货源供应等方面更好地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要建立统一开放、公开公平、优胜劣汰、竞争有序的卷烟市场营销体系,尽最大可能地减少和消除非市场因素的影响,及时反馈响应市场需求变化,放开计划衔接,随时调整计划安排和合同,努力实现市场需求什么就生产供应什么,需求多少就生产供应多少。

  (二)要加大宏调力度,保持良好市场状态

  要以保持“价格稳定、库存合理、投放均衡、经营规范”的良好市场状态为目标,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和科学性,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分别实施分层、分类、分区等不同的调控举措。所谓分层调控,就是要从工业企业、省公司、市公司三个层面来进行有效调控,工业企业作为卷烟市场供应的“水龙头”、省公司作为卷烟采供的“总开关”、市公司作为卷烟销售的责任人,都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职责,在市场出现价格不稳、工商零库存偏大、投放不均衡、经营不规范等可能导致卷烟异常流动的迹象时,要按照松、稍松、平衡、稍紧、紧五种市场状态分别及时进行调控,确保市场经营稳健,把卷烟异常流动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所谓分类调控,就是要按照不同类别、不同价位、不同规格的品牌分类进行调控,精确到每个价位、类别和规格,在价位、规格里面,要重点调控占销量前80%的规格。所谓分区调控,就是要根据不同区域市场的实际情况,按照而行动每个品牌、规格的实际市场表现和状态实行不同的调控措施。

  (三)要加大监管力度,营造规范经营环境

  烟草行业产品特殊、体制特殊,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即使个别单位、个别企业、个别职工出现不规范行为,都会对整个行业形象造成不利的影响。烟草专卖制度是行业的尚方宝剑、看家本领,任何时候都动摇不得,只能加强、完善和巩固。行业上下必须始终坚持把严格规范作为保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坚决遏制、减少和消除卷烟异常流动等各种不规范行为滋生的土壤,努力从法律、制度、道德层面促进行业规范管理,全面提升行业规范管理的形象。要加大市场日常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法,做到守土有责,对涉嫌从事卷烟异常流动违规违法活动要严格监管、严厉打击、严肃问责。要加大对行业卷烟经营人员和广大卷烟零售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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