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新的历史时期、新的执法环境,作为烟草专卖执法来讲,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跟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必须转变思想、转变作风,努力提升执法者的执法水平,杜绝违法、违规、粗暴野蛮执法。这是社会进步的要求,更是行业生存延续发展的需求,我们不能作茧自缚,断了自己的后路。笔者针对近期发生的延安城管野蛮执法行为,联想到烟草专卖执法,必须敲一警钟,引以为戒,理顺好五种关系,提升烟草专卖执法水平,促进行业整体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理顺好服务与执法的关系。服务与执法是对立与统一的关系,辩证的看,服务包含执法。无证经营、无证运输、非法经营、销售假烟、非渠道等违法行为与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之间存在很大的矛盾,理顺好这些关系关键是立足服务宗旨。执法不到位,也就预示着你的服务不到位,作为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必须清醒的认识到这一点,才能正确的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
二是理顺好专卖与营销的关系。为什么设立烟草专卖法?其目的就是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而利益的体现就来自于卷烟的经营销售业绩。这就要求烟草专卖执法必须为卷烟经营销售创造有利的销售环境,为其保驾护航,作为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是带着一种神圣的使命开展稽查工作。
三是理顺好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是正常的依法行政,正确的处理好执法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更好地依法行政。首先要明白,执法者与被管理者不是敌我矛盾,不存在仇视,这就要求我们执法者在执法的过程中讲究执法策略,对绝大多数的监管对象提倡柔性执法,亲情式执法,这样才不会激化管理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便于更好的服务与执法。
四是理顺好严格管理与文明执法的关系。烟草专卖执法工作很大程度上是规范人的经营行为的一项系统工程。卷烟市场净化不能完全依赖于零售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来实现。在执法过程中,队轻度违法、违规的可以采取纠正、警告,对重度违规或者是屡教不改者必须采取行政处罚,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执法的过程中除了语言文明、行为得体、态度严肃、服务周到等行为规范外,更重要的是要求执法行为是依法而为。烟草专卖执法中必须戒除有法不依、有法乱依、执法不公、以言代法、执法不严、行政不作为、以权压法、越权执法等现象的出现。这样会严重损害执法者的形象,破坏执法环境,阻碍社会经济发展。
五是理顺好集中治理与常态化监管的关系。烟草专卖管理,是《烟草专卖法》赋予的权利,是一个体系,要进行全面规划、整体推进,并通过长期艰苦的常态化监管,才能实现烟草专卖长效化监管。在烟草专卖监管工作中,集中治理整顿和常态化管理是紧密联系、密不可分的,同时也是相互作用。集中治理整顿是解决难点、热点、焦点问题的有效手段,而常态化监管是避免反弹回潮、巩固集中治理整顿成果,实现长效监管的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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