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青海消息 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在工商企业开展物流非法人实体化运作的意见》(国烟办综〔2013〕579号)和《青海烟草系统卷烟物流非法人实体化运作方案》(青烟销〔2013〕117号)要求,日前,青海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结合实际,印发《卷烟物流非法人实体化运作实施意见》,旨在通过开展卷烟物流非法人实体化运作工作,健全和完善具有鲜明青海烟草特色的物流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夯实物流规范化和专业化管理基础,加强物流管理的组织实施,实现全省卷烟物流“自主运营、单独核算、控制成本、精益管理”的非法人实体化运作工作目标。
《意见》指出,全省卷烟物流非法人实体化运作的工作重点是成立省卷烟物流公司,理顺全省物流管理体制,按公司制管理模式,完善物流组织体系,规范物流运作机制,逐步实现卷烟物流公司对全省物流资源、财务管理、业务决策的自主管理。
《意见》明确了卷烟物流非法人实体化运作的工作内容、组织保障和阶段工作任务,并就推进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各州市局(公司)和省局(公司)相关部门要站在深刻认识行业物流“不可替代性”和“核心业务”地位的高度,认真领会推行非法人实体化运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着力解决推进过程中的突出矛盾、瓶颈问题,确保各阶段工作高质量按进度完成。二是各单位和部门通力配合,统筹解决物流从业人员工作岗位调配、人事隶属关系调整等一系列问题,加强相互协调、相互沟通,按照工作部署安排,明确总体思路和本部门、本单位具体工作进度,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全省卷烟物流非法人实体化运作工作有效推进。三是要结合推进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实际情况,针对性、创造性地提出解决办法,敢于在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改革摸索,创新发展,打破不利因素的束缚。通过完善省局(公司)统一管理下的直管职能组织机构,完善物流公司内部机构设置,以省为单位统一优化配送网络节点和资源配置,为卷烟物流非法人实体化运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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