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石城消息 为进一步基巩固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简称“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成果,进一步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日前,江西省石城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制定措施,持续深入开展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一是延长自查自纠时限。“红包”问题自查自纠时限延长到2014年2月11日,在此之前,全县系统所有干部员工继续开展自查自纠,对个人违反规定收受的“红包”折价款,主动上交到县局党支部或纪检监察机构,由纪检监察机构统一上交财政专户,或由个人不记名直接存入各级廉政账户。
二是明确政策界限。凡在2014年2月11日前主动上交“红包”的,根据情节,依纪依规不予处分、免于处分或减轻处分;拒绝上交的,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自查自纠结束后,组织督查组对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重点突出关键岗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职工的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深化“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成果。
四是公布各级廉政账户和举报电话。将各级廉政账户告知每一位干部员工,县烟草专卖局、县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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