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石城消息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管理,确保所有烟用物资用于烟叶生产,为生产优质烟叶提供物资保障,近日,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出台措施,强化物资管理,规范物资经营。
一是加强烟用物资调拨管理。所有物资调拨,县局烟叶部必须开具物资移库单或调拨单;烟站凭物资移库单或调拨单予以验收入库;如出现品名、规格、数量、质量不符的物资,应在当天报告县分公司有关管理人员予以及时处理,确保物资真实、保质、保量;无物资移库单或调拨单烟站不得入库。
二是加强烟用物资的仓储管理。加强对烟用物资购、销、存等的过程管理,因保管不善、粗暴运输、管理粗放等造成物资毁损的,由相应责任人负责赔偿,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是加强物资供应管理。严格按程序和供应标准供应烟用物资,所有烟用肥料供应必须严格按照平衡施肥技术进行套餐供应,不得拆单销售,不得短斤少两克扣烟农,供应烟叶生产物资必须开具供应单并经烟农签字;收购结束后,按收购量核算,超规定、超数量供应的,超出部分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弄虚作假的,按2-5倍处罚,并视情节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同时严禁烟草站代销其他任何非县公司调进的烟用物资,违者从严处罚。
四是严格物资帐目管理。必须按《烟叶生产物资业务操作流程》的规定,建立物资台帐,做到每日核对结清,帐物相符。
五是加强物资资金管理。烟用物资资金一律实行刷卡结算,严禁收取现金,做到日清日结。
六是严格控制损耗。对调拨运输物资,应认真清点数量,因工作不负责任,数量清点不准造成短少数量的,由责任人承担损失。
七是加强监督检查。县局烟叶部和财务科必须每月不少于1次对各站清仓检查,做出全县购、销、存及资金回笼情况检查表,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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