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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巩义市局8.24非法经营卷烟案依法宣判(图)

2013年12月09日 来源:烟草在线巩义消息 作者:秦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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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巩义消息  11月29日,河南郑州巩义局“8.24”销售违规卷烟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赵某、刘某,经巩义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巩义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刑。

  “8.24”案件刑事拘留3人,起诉3人。判刑3人,共处罚金24000元。巩义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并下达了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2013)巩刑初字第665号]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李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人民币8000元。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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