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九江消息 为提高卷烟经营规范水平,促进各单位认真履行规范经营和市场管理职责,强化责任意识,近日,江西九江市局出台《治理卷烟非法流通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大治理卷烟非法流通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四员”互通。专卖、内管、营销、配送等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专卖稽查员、客户经理、送货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零售户购进卷烟数量与经营能力不相符、向零售大户集中投放卷烟等市场异常信息,两个工作日内抄报内管部门;内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非法收购倒卖卷烟信息,当日通知专卖部门进行查处。
二是实行大要案及查扣卷烟上报制度。各单位对查处的案值5万元以上真烟案件须在24小时内上报市局,同时,每月27日前统计并上报本辖区内查扣的卷烟品牌、数量,市局内管办派驻办对全辖区查扣的真烟信息进行审核。如发现虚报、瞒报、拒报、漏报、迟报或伪造上报数据,将严格追究责任。
三是强化案件督办。接到省局督办任务后,10日内查清卷烟倒卖到外地的原因、运作过程以及是否存在内部人员参与等违法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案件调查结束后,从经营理念、营销策略、专卖内管等方面深入剖析原因,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由内管办跟踪监督整改工作。
四是定期通报真烟外流情况。每月对外流真烟的条码情况以《告知单》形式通报给各单位,各单位根据通报反馈的条码信息,查找出相关异常订单,确定为内部违法违规线索。同时,明确奖惩措施,对发生真烟异常流动的单位,层层追究责任,并纳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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