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曲靖消息 为强化2012年烟叶收购秩序维护工作,自2012年8月1日—11月30日,云南曲靖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维护烟叶收购秩序、打击非法经营烟叶为重点的“清源治流”八号专项行动。
曲靖市加强了“清源治流”八号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李建军任组长、市政法委副书记罗世雄、市公安局副局长柴家平、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王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张建祥作副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维护烟叶收购秩序、打击非法经营烟叶等重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维护烟叶收购秩序平稳及全市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烟叶收购秩序维护工作的领导。市、县两级成立维护烟叶收购秩序领导小组,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原则,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落实责任制,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排查引发事件的隐患,防止群体性事件,确保烟叶收购秩序维护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创造良好氛围。组织做好烟叶收购期间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国家的烟叶收购政策、收购纪律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宣传车、宣传栏、标语、宣传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烟叶收购氛围。
三是加强毗邻地区烟叶收购边界协调。组织召开边界协调会,签订维护边界烟叶收购秩序的协议。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同维护好正常的烟叶收购秩序。对边界地区烟叶收购的异常情况,各县(市)区及时上报市“两烟”打假打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是加强烟叶流通秩序监管。加强烟草专卖、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密切关注烟叶流通情况,严厉打击烟叶自由上市非法交易、擅自收购烟叶、无合同收购加工烟叶、非法囤积、无证贩运烟叶等违法行为,决定取缔烟叶自由交易市场,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的单位、团体和个人擅自收购烟叶行为。加强铁路、公路、货运的监管,加强对烟叶集散地的监控,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倒卖烟叶,非法加工、倒卖烟丝等违法行为。
五是加大对重点地区的整治力度。按照“打防结合、疏堵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陆良板桥、沾益卡郎、罗平板桥、阿岗等重点地区的重点整治,坚决切断市内外以及省内外制假窝点的烟叶、烟丝、辅料来源渠道。开展以打击非法收购、囤积、倒卖、贩运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非法收购、囤积烟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非法经营烟叶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是全力侦办非法经营烟叶网络案件。把打击非法经营烟叶、烟丝网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各方协调,加强情报信息交流和各执法部门紧密协调。加强经营案件意识和全局意识,办理一批重大案件,侦破跨地区的非法经营烟叶网络案件,在打击非法经营烟叶上取得更大突破。
七是加大出省通道的路堵、路查工作力度。加大出省通道稽查烟叶工作力度,有效堵截烟叶、烟丝非法出省、入省。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协调联系,充分发挥曲靖市公安局流动警务站、罗平县公安局长底警务站、富源县公安局胜境关警务站、宣威市公安局高坡顶警务站四个警务站的作用,联合开展查缉出省烟叶工作,坚决把住烟叶的出、入省关口。
八是加大对涉烟违法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加强公、检、法部门的联系协调,建立完善涉烟疑难案件请示制度和特别案件预先上报制度,充分运用好“两高”司法解释、《座谈会纪要》及《补充纪要》等政策法规,增强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合力,加大对市场上屡次涉烟违法分子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和倒买倒卖合同、强买强卖、烟贩烟霸,对扰乱、违反烟叶收购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从快从严追究法律责任,有效震慑和遏制各种涉烟违法犯罪活动。
九是加强烟叶收购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加强对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局“七条要求”、“五条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严格执行收购纪律,进一步规范烟叶收购行为。加强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的管理监督,加强烟叶加工销售流通环节的规范管理,加强复烤企业专卖监督工作。严禁超合同、无合同接收和加工烟叶,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烟叶和违规处理涉烟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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