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固原消息 近日,宁夏固原市烟草公司根据《宁夏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重新印发进一步严格规范卷烟经营行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烟办[2012]17号)、《固原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印发开展严格规范卷烟经营行为自查“回头看”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固烟办[2012]37号)精神,按照区、市两级严格规范卷烟经营行为相关工作要求,对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卷烟生产经营秩序的五条纪律》(国烟办〔2003〕113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两烟”生产经营秩序的纪律要求的通知》(国烟监〔2006〕225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企业零售终端营销活动的通知》(国烟办〔2007〕576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卷烟工商交易秩序克服非市场因素的指导意见》(国烟运〔2008〕151号)、《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加强烟草企业宣传促销管理的意见》(中烟办〔2010〕212号)等一系列文件,认真开展了严格规范卷烟经营行为自查“回头看”工作。
于此同时,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规范卷烟经营秩序:一是严格遵守卷烟营销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行为;二是真实反映市场需求,有效遏制货源组织中的非市场因素;三是加强卷烟价格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四是加强宣传促销项目管理,做到痕迹资料详实、规范;五是规范运作流程,切实维护企业良好的卷烟经营秩序;六是统筹兼顾,全体参与确保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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