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专卖基础工作,提高专卖工作质量,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通过树立“四大标杆”力促专卖管理工作上水平。
一是树立单位标杆,提高县级局执法主体作用。将“把握县级局主体职能,完善县级局主体机制,运用县级局主体手段,提高县级局主体能力”作为工作标杆,强化县级局专卖执法主体作用的发挥。
二是树立工作标杆,提高专卖管理工作水平。为有效提升专卖管理工作向先进看齐,找准定位、精准发力,通过对标对表在案件查办、市场监管、证件管理等方面立标杆、下功夫、做文章、求突破。
三是树立人员标杆,提高专卖队伍整体素质。加大对优秀专卖管理人员的挖掘和培养,树立各岗位“标兵”,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真正实现“有为、有位”。
四是树立中队标杆,提高专卖队伍执法水平。加强中队与中队之间的联动,不断提高标准,拉升标杆,充分发挥标杆中队管理职能,促进中队建设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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