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服务零售户办证、换证,提高零售户满意度,维护樟树烟草良好形象,江西省樟树市局从“三方面”提高专卖人员服务接待水平,热情接待前来咨询、投诉、申诉、来访及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
一、接待者应当认真记录有关问题或请求。所问内容属于接待者的业务范围,接待者应予以解答或办理;所问内容不属于接待者的业务范围,接待者应负责将申请人或咨询人引导至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处,在双方接洽后方可离开。
二、任何人不得以工作忙或相关人员不在等理由回绝申请人或咨询人的要求;对来访者所提要求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应给予解释。
三、具体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及时受理申请、回答咨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咨询人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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