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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零售“底线” 守法规范经营

2019年03月21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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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当前,树立“底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屡见报端,成为热词。由此联想到卷烟零售业务。作为一名合法的卷烟零售经营户,在日常经营中是否也该坚持“底线”思维,不“撞线”,不“触电”,让监管部门放心,让消费者满意?笔者浅谈几点认识和思考,仅供广大卷烟零售户和专卖执法人员借鉴参考。

  一、卷烟零售的“底线”在哪里?

  烟草行业是一个受国家专卖制度保护的特殊行业。《烟草专卖法》总则第一条明确规定:为实行烟草专卖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制定本法。这个法律条文归纳起来,就是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这也是烟草专卖法的立法宗旨。因此,整个烟草行业不论工业企业还是商业企业,都必须无条件地遵守烟草专卖法,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有人说,卷烟零售户是个体工商户,不隶属烟草行业管理。烟草公司只要把货源提供好,至于咋经营,是零售户的事情,与烟草行业无关或者关系不大。这个观点显然是错误的。烟草专卖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同时,烟草专卖法明确规定:烟草生产、经营企业包括卷烟零售户,必须接受发证机关监督。由此可知,卷烟零售户从表面上看,虽然不直接受烟草行业管理,但也要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接受发证机关监督,而不能游离于专卖监管之外。目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是县级烟草专卖局。所以卷烟零售户就要自觉接受当地烟草专卖局的监督和检查。

  上述论述,看似“绕弯”、“赘述”,实为“必由之径”,绝非离题甚远。目的是告诫卷烟零售户特别是违法违规经营户:烟草零售,守法是前提,也是底线,不管市场如何变化,都不能动摇守法“根基”,偏离守法“正轨”。一旦“出轨”经营,无疑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既然说,守法是卷烟零售的底线。有的零售户可能会问:不悬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给亲戚朋友代卖一条卷烟,算不算撞底线?对于这个问题,当然可以告诉他们,这是违规行为,但不是底线。 

  那么,什么是卷烟零售的底线呢?众所周知,卷烟打假打私是专卖管理的重心,也是烟草专卖赋予专卖管理部门的神圣职责和使命担当。如果偏离了重心,专卖管理工作就顾此失彼,甚至本末倒置,达不到为国聚财、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目的。笔者认为,不销售假冒伪劣、走私卷烟,应是卷烟零售“底线”,或者说是“底线”的“底线”。当然,涉及乱渠道进货、真烟非法流动问题也不可忽视,需要认真对待,齐抓共管。

  二、卷烟客户如何坚守零售“底线”?

  作为一名卷烟零售户,要有底线意识,也就是在日常经营中,要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服从专卖管理。坚决做到不进不藏不售假冒走私卷烟。

  首先,要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何为当地?简单地说,就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载明的烟草公司。比如许可证是某某县烟草专卖局颁发的,进货单位就是对应的某某县烟草公司,由于目前卷烟由市级烟草公司统一配送,所以,许可证对应的供货单位是市级烟草公司。零售户要严格遵守这一规定,否则就会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违法行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乱渠道进货行为。事实证明,假冒走私卷烟与乱渠道进货有很大关系。比如日常经营中,有的卷烟零售户因“断货”,就从别的商店调剂卷烟,或者碍于人情,为亲戚熟人朋友代卖卷烟,结果被消费者投诉,原因就在于乱渠道进货无法保证卷烟真伪,一旦出现假烟,不但要接受调查处理,更重要一点,自毁店誉,得不偿失。目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寄递渠道售假售私问题相当突出。个别零售户贪图便宜,私下从网上进货,用作零售。这种做法更是自毁“长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其次,要远离不法烟贩。现实中,一些假烟分子为了推销假烟,常常主动上门拉关系,找“客户”,一旦零售户守法经营意识不强,就会被“拉下水”、“上了船”,慢慢地由守法户变成违法户,成为不法烟贩的销赃地。

  再次,要增强反“调包”意识,谨防上当受骗。现实中,一些零售户被消费者举报卖假烟,经专卖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才发现是骗子调包所致。在此提醒广大卷烟零售户,在日常经营中,一定要有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老年顾客守店或单人守店,要做到烟不离柜,不离开视线,如果“顾客”以种种理由退换卷烟,一定要验证卷烟条盒上的客户代码,谨防被调包。一旦识破骗术,要在第一时间报警,给公安破案赢得时机,切莫自认倒霉,助长骗子的嚣张气焰。

  三、专卖执法人员如何引导教育零售户强化“底线”意识?

  个别专卖执法人员认为,市场上有真烟就有假烟。在零售户商店发现假烟不足为奇,通常的做法是予以没收,而没有从“底线”的角度提醒告知违法户,也没有从办案的角度追查线索,经营线索,深挖案源,破网断线。笔者认为,烟草违法案件中,制售假烟、走私卷烟的性质要比真烟案件严重。在一个商店能查出一条假烟、走私烟,就说明流到市场的假烟、走私烟绝不止一条,可能有十条百条上千条,只要以烟找人,以人找网,就能深挖出假烟、走私烟窝点,抓到主犯。因此,作为专卖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假烟线索,不能一收了之。

  同时,对在零售户经营场所发现的假烟,要善于排查主观和客观因素,履行告知义务。一是利用微信、传单、入户或客户自律互助小组会议等形式,向零售户宣传假烟走私烟的危害性和销售假冒走私卷烟的违法性,让零售户时刻牢记守法经营,规范经营,树立“底线”意识、规范意识,自觉守法经营,切莫稀里糊涂经营或明知故犯、铤而走险。二是对零售户因乱渠道出现假烟的,要帮助客户分析原因,告诫他们不能乱渠道进货,谨防触及零售“底线”,给自己经营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三是教育零售户切莫从网上或寄递渠道购买卷烟,要通过身边的典型案例,让零售户认识到网购卷烟的真实“面孔”,切莫上当受骗、“聪明反被聪明误”。

  总而言之,零售户销售假烟走私烟性质严重,将其列为卷烟零售“底线”,乃卷烟打假打私的现实需求,更是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措施。当前,走私卷烟、寄递渠道售假问题相当突出,涉案的卷烟零售户也不少。因此,专卖执法部门在查办大要案的同时,也要高度关注卷烟零售户的“底线”意识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查找问题症结,找出末端因素,制定相应对策,有效预防假冒走私卷烟通过零售渠道对市场的冲击,从而最大限度提高市场净化率,维护正常的卷烟经营秩序,确保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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