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南涧消息 为切实维护卷烟消费者权益,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烟草专卖局“常抓常新”提前谋划“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律宣传活动。3月11日,南涧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启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律宣传、专项行动等系列活动的同时,查获一起无证运输卷烟案。
“3.11”案件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
“3.15”宣贯活动现场一角
3月11日14时16分,南涧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举报,称有两辆从凤庆县开往南涧方向车牌号为湘DS2XXX的微型车和云A5XXEX轿车上装有卷烟,并将经过碧溪乡,望对该车详查。
“3.11”案件查获的部分卷烟
“3.11”案件查获的部分卷烟一角
接报后,南涧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执法人员联合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随即赶往碧溪乡回龙山街路段依法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16时30分,当两辆车举报车辆驶入该路段时,公安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吴某某、朱某某出示执法证,对两车进行详细检查,当场在两辆车内查获5个品牌卷烟1000条。案值9.025万元。执法人员初判该批卷烟为假冒卷烟。
嫌疑人吴某某、朱某某无法提供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卷烟的有效证明而进行非法运输卷烟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相关规定。目前,案件由县公安局立案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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