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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探索“实践式”专卖管理培训模式

2018年08月07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魏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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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多年以来,强化专卖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始终是基层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培训工作的开展对于提升专卖执法水平、提高专卖管理能力以及促进整个队伍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许多地区基层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积极有效的推进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特别是在专卖人员培训新思路、新模式和新措施进行诸多的努力和探索,以期通过实施更为高效的专卖培训来有效解决当前专卖执法与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难点与突出问题,达到全面增强市场管理能力以及案件查处水平的目的。从而,更好的净化市场经营和运行秩序,确保整个卷烟零售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一、常规专卖管理培训存在问题的三个表现

  众所周知,基层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组织专卖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式培训已经成为常态的一项工作,其通过集中学习、教师授课、阶段测试等形式和手段,进一步加深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对烟草法规法律的学习和领会,使之掌握更多的案件查处方面的规定和相关要求。这种做法本是无可厚非的,也是我们基层烟草专卖管理培训工作沿袭到今的常规做法。但我们应当看到这种做法中存在的弊端和问题,实用性不强、过于强调理论学习、可操作性缺失等问题始终是影响整个烟草专卖培训工作难以高质量开展的“瓶颈”,应当引起基层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和决策层面的高度重视,并积极探索实效性更好、操作性更强、符合专卖管理需要的新型专卖管理培训模式。

  一方面,“填压式”培训无法引起共鸣,导致培训参与度不高。

  “授课教师台上讲,学员台下听式”的专卖培训是基层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所采用的最为常见的培育形式。一般来讲,这种培训能否有效吸引学员参与学习以及能否真正取得预期的培训效果和目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授课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如果授课教师一味的采取“填压式”的教学方式,将各种理论知识、法规条款以及各项规定集中向学员进行灌输,要求学员在短时间内消化、理解和接受。这种做法显然不会达到预期的目的,甚至会使得学员在实际的烟草专卖执法与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很多执法流程与案件查处权限等“疑难杂症”得不到化解,也很难得到学员的理解和认同。这种情况的出现,学员在学习过程中无法实现融会贯通,不能有效消化应知应会的各类知识,使得整个烟草专卖培训效果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单一式”培训无法调动学习“乐趣”,导致培训效果不好。

  大家知道,我们基层烟草专卖执法工作是注重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与规定来开展,强调执法的准确性、规范性与实效性。从这个角度来说,开展理论与法律法规集中授课学习应当成为整个专卖管理培训的一个方面,而不是整个烟草专卖培训的全部内容。烟草专卖管理工作还有一个重要的内容和环节,就是如何在实际的烟草专卖管理过程中将涉及到烟草方面的理论知识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贯彻落实下去,这也是通过烟草专卖培训所要达到的主要目标之一。目前来看,个别基层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所实施的专卖管理培训还是依赖于传统的、集中式的专卖管理培训学习模式。尽管这种模式,有其固有的长处和优势,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其存在的不足与缺陷。这种“单一”的授课形式,会让参训人员产生一定的倦怠感,难以有效调动参与的兴趣和学习活力,在学习和消化相关知识方面缺少积极性,直接影响到了良好培训效果的取得。

  其三,“形式化”的培训思路降低了学习“档次”,导致培训过于随意。

  实际上,经常参加烟草专卖管理培训的人员都会或多或少有这样的想法,参加烟草专卖管理培训是“例行公事”,也是其必须接受和完成的一项工作任务与要求。个别基层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也是这样对待烟草专卖培训工作的,在培训设计、组织以及实施方面通常表现出较为形式化的态势。特别是在专卖培训课程和内容安排方面问题表现比较突出,知识点更新较慢,缺少较强的针对性,与实际执法与管理结合不够紧密。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整个基层烟草专卖管理培训不深入、不具体,久而久之,导致参训人员大有老生常谈的感觉,直接影响专卖管理人员能力和水平难以有效提升,对学习的内容也无法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二、探索“实践式”烟草专卖管理培训的重要性

  所谓“实践式”烟草专卖管理培训是相对于当前基层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所开展的常规式培训而言的。其旨在打破常规的培训模式,在吸收烟草专卖管理培训好经验和好做法的基础上,将烟草专卖集中培训的重心下移,实施更具实践式的专卖管理培训措施,使之成为有效提升整个基层烟草专卖管理队伍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这种烟草专卖管理培训模式是一种全新的探索,其既注重培训的规范性,又兼顾了培训的实效性,更结合了执法培训的可操作性。总体来看,其应当体现出三个“新”特点。

  首先,应当具备新观念,善于丰富和拓展培训内容。

  通常来讲,陈旧的、落后的管理思路做法都会影响和制约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开展的效果和质量,对烟草事业的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应当说,通过实施全新的、实效的、符合实际需要的烟草专卖管理培训模式,以此来高效实现专卖管理培训任务是值得每个烟草专卖管理人员所期待的。从这个层面来讲,基层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应当打破陈旧观念的制约,敢于正视当前烟草专卖管理培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整个培训工作的全新转变。特别是在实施专卖培训过程中,应当摒弃陈旧思想的影响和束缚,能够融入更多的先进培训理念和思路,将集中教学与现场示范相结合起来,使得整个专卖管理培训开展起来更加接地气,符合整个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内在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既注重专卖管理人员知识储备的更新,又突出体现社会实践过程中典型示范引路的重要作用,真正做到举一反三,学用结合、相互促进,为烟草专卖队伍建设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其次,应当引进新技术,善于发挥各类载体和平台作用。

  我们知道,当前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对于各行各业的影响和作用是至关重要的,也是无处不在的。我们基层烟草专卖管理培训工作也应当充分利用这些技术与平台,为整个培训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动力支持。以烟草专卖案件查处为例,基层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在开展烟草专卖集中培训时应当有效创新模式和措施。可以通过运用网络视频互动等先进技术,全程与某个基层烟草专卖办案单位实施远程视频互动,使之整个培训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既要对整个案件查处的研究、安排与部署、组织与实施以及相应处理等进行全程观摩学习,还应当对整个专卖执法的重点环节和主要过程进行全面解读。这种创新式的烟草专卖管理培训措施,可以有效增强专卖培训的效果和质量,让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有身临其境的感受。使其进一步清楚地了解和掌握烟草专卖执法的流程,明晰在烟草专卖执法细节方面可能会出现的一些瑕疵与不足。还可以使其对照检查和思考自身在开展案件查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极大的调动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学习热情和兴趣。尤其是新技术的广泛应用,能够极大提升烟草专卖执法培训工作的实效性与创新性,还能增强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的可视感与参与热情,对于整个专卖培训而言能够真正起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第三,应当实施新手段,善于挖掘创新性较强的做法。

  毋庸置疑,强化基层烟草专卖管理培训工作的最好办法是实施“走出去“战略,融入更多的社会实践因素,真正将集中学习的内容和任务安排在基层一线来进行。通过开展市场整治、业户管理、执法宣传、案件查处等一系列举措,组织烟草专卖管理人员有针对性的实施结构性较强的培训活动。基层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可以将参加集中学习培训的人员划分成组,科学合理设定活动区域和实践时限。让每个小组学员带着问题和课题开展针对性较强的、有目的的活动,其活动内容既要涵盖烟草法律法规条款的应用,还应当涉及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内容,更应当有案件查处与违规业户的处理层面的任务。同时,培训组织部门还应当对各单位完成和落实培训任务情况进行集中座谈讨论,就开展实践式烟草专卖管理培训的认识和想法加以归纳和梳理,总结活动开展的效果和情况,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与缺陷,明确下步工作的努力方向。基层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还应当对每个小组或者每个学员的具体表现加以点评,在给予客观评定取得效果的同时,还应当指出每个学员存在的优缺点及不足,给出下步整改想法和意见。应当说,这种创新式的烟草专卖管理培训措施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极大地促进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值得基层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加以探索和研究。

  总而言之,积极探索“实践式”烟草专卖培训新模式,对于增强整个烟草专卖管理队伍的实力和水平意义重大,作用明显。基层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应当从着力强化专卖队伍建设的大局出发,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高度重视和深入研究烟草专卖培训方面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特别是要从提升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能力与水平的层面入手,着力化解专卖培训内容僵化、形式单一、管理不规范等难点问题,积极探索烟草专卖管理培训内容、课程安排、方式设计、组织实施等方面的新做法、新措施。从而,使得整个烟草专卖培训工作优质高效开展,推动整个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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