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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终端联防”应当体系化推进

2017年10月12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魏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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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多年以来,卷烟零售市场贩售假冒品牌卷烟活动一直屡禁不止,对零售市场经营秩序的稳定与经营行为的规范产生了不利影响,全面打击不法烟贩,规范卷烟零售业户经营行为,有效净化市场经营环境始终是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和职能,为此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也采取了多各措施和手段,全力整治市场和规范业户以及查处案件。尽管如此,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依然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整个卷烟零售市场管理工作呈现出“线性”发展的态势,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始终是市场整治与业户规范以及案件查处的核心与骨干力量,其他各职能部门、各相关组织参与层面较窄,协同作战构成单一,没有真正形成强有力的卷烟零售市场整治与规范的“终端联防”架构。这种情况的出现,不利于整个卷烟零售市场的管理与规范,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应当研究和推进烟草专卖终端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切实化解当前市场运行和发展与烟草专卖管理体系建设之间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增强整体实力,全面发动各方力量,努力营造市场终端管理工作的良好局面。

  所谓烟草专卖市场“终端联防”,指的是为有效推进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整个烟草市场的稳定,在整个卷烟零售市场整治与业户规范以及案件查处过程中,努力形成有多个职能部门参与的联动的整治体系,依托现有的载体或平台分工协作,以建立和完善各类联动机制与制度作为可靠保证。从而,使得各个参与单位或者部门能够进一步加强合作与协调,有效改变仅仅依靠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单兵作战”管理市场的不利局面,将整个市场整治任务及市场管理等工作由“独角戏”向“合唱团”的层面转变,真正变分散管理为集中整治,由单一管理向综合整治转变,及时发现市场运行、业户经营以及违法违规问题,有针对性的实施密切配合、有序管理的工作手段,对烟草市场终端的各个层面进行有效的规范与整治。

  一、构建烟草市场“终端联防”需要把握的重点

  实际上,构建烟草市场“终端联防”体系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真正实现整个卷烟零售市场管理与规范方面的联动效应,使得整个卷烟零售市场的各个层面、各个部位、各个领域都能够得到有效的规范与管理。无论是卷烟零售业户的监管,还是卷烟零售市场运行秩序的规范以及涉烟案件的查处都应当做到分工负责,任务细化,协调推进,有效杜绝市场监管、业户维护以及案件查处出现“盲区”等现象。从这个角度来说,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应当注重把握市场运行现状,深入研究“终端联防”各个环节的任务和要点,找准各个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的“切合点”和“着眼点”,搭建有效的烟草市场“终端联防”平台,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使其在卷烟零售市场整治与管理方面真正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

  首先,应当注重市场分类管理,进一步细化市场整治的重点“部位”。

  构建卷烟零售市场“终端联防”的首要条件是我们必须对整个市场有全面的、深入的了解和掌握,这是提升市场整治与管理水平的根本所在,也是实施形成“终端联防”的内在要求。这就要求我们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必须根据市场运行和发展现状进一步细化市场类别。以区域分布为依据,我们可以将卷烟零售网点细分为农村、城镇以及城郊等类型经营网点;以经营模式为依据,可以将卷烟经营业户细分为特业业户、一般业户、重点业户等,卷烟零售市场细分可以为我们实施烟草市场“终端联防”创造有利条件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整个卷烟零售市场整治与管理现状,存在的难点问题以及有针对性的实施更为有效的整治措施。否则,无序的、杂乱的市场会使我们无法真正抓住管理与整治的重点,容易出现“挂一漏万”等问题,导致我们不能有层次、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卷烟零售市场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也无法真正形成更具推动力的整治环境。这种情况下,在落实市场终端联防过程中必然会导致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手足无措,无从下手,无法取得预期的工作成效。

  其次,应当着重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展职能部门之间有效协作的空间。

  随着卷烟零售市场管理与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需要我们烟草管理部门从实际出发,切实提升烟草专卖管理“终端联防”平台建设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开展更为实效的载体活动,形成布局合理、联动协作的良好格局。如果没有一个相互协作、高度融合的运行平台,那么各个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与协作也只能是“一盘散沙”,无法真正凝聚和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必然会使得整个烟草市场整治与管理工作开展大打折扣。实际上,依托市场管理与规范这个前提条件,在整个卷烟零售市场管理方面的核心力量绝不仅仅是我们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其只是履行职能的一个重要力量。这主要是因为从大局的角度来看,我们知道卷烟零售市场的管理与规范仅仅是整个大市场环境与秩序整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与其他市场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彼此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就此而言,每个与卷烟零售市场运行与发展密切相关的部门都是参与其中的“生力军”和“执行者”。这就要求我们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能够认清形势,通过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搭建更具横向牵动力、实践执行力的“终端联防”架构。使得卷烟零售市场“终端联防”真正具有较强的实效性、可行性和操作性,在整个市场管理与规范过程中发挥自身的能动效应。

  第三,应当注重提升参与意识,进一步架设烟草市场终端联防的“桥梁”。

  众所周知,我们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所开展的市场管理与业户规范等工作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很难得到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更不要说引导他们参与到市场管理与规范中来了。其他个别相关部门不情愿或者抵触此项工作的主要原因是多样的。一方面,有的部门片面地认为其主要职能与烟草市场的管理与整治相去甚远,彼此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因此,对参与卷烟零售市场的管理与规范存在着一定的消极情绪,降低了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个别部门觉得尽管自身在管理职能方面与卷烟零售市场的管理或规范有一定的关联关系,但是,其不是自身的主要职责所在,管与不管对自身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在这种想法的左右下,其只是抱着应付了事的心态表面参与,这就使得此项工作没有落实到位。凡此种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整个烟草市场“终端联防”体系的构建,使其实施与运行无法深入开展,阻碍了“终端联防”体系作用的进一步发挥。能否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切实转变相关职能部门的观念和思想,引导与卷烟零售市场运行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参与其中,真正成为卷烟零售市场整治与管理的核心力量,应当成为烟草市场“终端联防”体系建设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

  二、构建烟草市场“终端联防”体系的几点对策

  对策一:“引水活源”提能力,力争得到上级部门的强有力支持。

  大家知道,我们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作为卷烟零售市场管理的主体部门,受到整个烟草行业现行管理体制以及垄断行业等因素的影响,其呈现出较为封闭的运行态势,烟草专卖管理业务与专卖执法活动的开展受上级管理部门的影响和主导作用较大,这就导致其与地方相关的职能部门横向联系相对较少,沟通与接触相对不多。这种情况的出现,能否真正有效地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大联系与协作成为了一个问题,如果沟通协调等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话,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或者阻碍烟草市场“终端联防”体系的构建与实施。这就要求我们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大与地方决策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争取得到地方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上级部门通力合作,搭建有效平台,通过联席合作、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等有效形式,真正形成烟草专卖“终端联防”体系建设的合力,使各个部门真正融入到卷烟零售市场的规范与整治中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推进,力求实效。

  对策二:“深挖细究”强合作,力争实现横向层面多头联合协作。

  一直以来,我们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也在努力争取与工商、公安、交通、铁路等职能部门的支持,开展了诸如联合检查与执法等多种活动。但是这些工作的开展仅限于诸如节假日、重点阶段等特定节点来进行,属于阶段性的市场管理行为,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没有真正形成长期合作、制度化和机制化的良好格局和发展态势。因此,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应当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在正确分析和全面研究当前市场管理工作发展形势的同时,结合烟草市场“终端联防”的要求,按照市场运行与经营的总体走势,细化各个层面和环节的管理与整治工作内容与任务。有根据、有层次、有重点的研究可能参与“终端联防”的部门或者单位。通过认真梳理能够对整个卷烟零售市场管理与整治产生重要作用的职能部门。从而,确定哪些相关职能部门对于我们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开展市场整治与规范会起到决定性作用;哪些部门对于整个市场管理工作的开展起到一定的辅助和配合作用;哪些部门对于整个市场管理的某一个环节产生较大的影响或者作用。此外,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还应当拓展思路,根据当前市场出现的网络售假冒、快递运输等新问题,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将其纳入到烟草市场“终端联防”体系中来,形成更具实效性、规范性的市场管理体系。

  对策三:“整章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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