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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微商在朋友圈卖假烟 涉案400余万被抓获

2017年04月13日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康婷、王国仙、傅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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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浙江新闻客户端报道  香烟是专营商品,必须取得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资格,还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才允许销售,网上贩卖香烟属于违法行为。

  日前,在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宁波市公安局等地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金华市武义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了一起利用互联网贩卖假烟的案件,一举捣毁一个利用微信售卖假冒香烟的团伙,抓获周某(金华人)、王某(宁波人)、张某(安徽人)在内的涉案人员3人,查获涉案银行卡5张、涉案手机7只、涉案电脑2台、涉案金额400余万元。同时,民警在对王某的电脑、手机中发现公民个人信息1500余条,王某利用此类信息向受害人定向推销假烟,非法获利10余万元。

  2017年1月22日,武义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通过线索发现,有人利用微信无证销售各类卷烟,从中获利,且数额巨大。

  民警在嫌疑人的微信朋友圈内发现,其发布的所有内容都是销售卷烟的广告,涉及不同的国产品牌和外烟品牌,销售价格均明显低于市场价格。

  嫌疑人为了“安全出货”,通过微信朋友圈,构架起销售网络,只在网上接单,坐在家里就能完成交易。与此同时,为了提高人气和可信度,他们还晒出了大量客户向其汇款购烟的截图。武义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令成立以网警部门为主、相关警种配合的专案组,并在金华市公安局、宁波市公安局网警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对犯罪嫌疑人开展侦查工作。

  2月23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在东阳被成功抓获。3月8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宁波落网。3月27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安徽落网。

  经烟草部门鉴别,3人所售香烟均为假烟。

  据交代,去年10月,张某第一次从上家处购得一批香烟,做起了自己的微商生意。他在微信朋友圈大量发送香烟图片宣传、推销。

  不久,周某、王某在网上认识了张某。得知这一“发家致富”的“捷径”后,两人心动不已,也加入了这个微商团队。

  “从出货到收货我们都不经手,每条烟赚10-15元差价。”据周某交代,他们通过网络销售假烟已经形成了固定模式。客户在朋友圈里看中商品后,将钱款打到嫌疑人账户上,嫌疑人将购买信息、烟款及送货地址发给上家,最后由上家直接将卷烟快递给客户。

  记者在周某等人的微信朋友圈广告看到,市场价800元一条的香烟他们只卖80元。

  3人在微信朋友圈非法销售香烟,“生意”十分火爆。短短几个月,3人共牟利400余万元。可是还来不及品尝“创业成功”的喜悦,3人的“生意”就翻船了。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由于该犯罪团伙采取微信销售、网络支付、快递运输等方式,作案手段较为隐蔽,且涉案地域广、假烟品种多、下线众多,调查取证极为困难。

  为此,专案组历时3个月,从网上、网下对该犯罪团伙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取证。

  经查,3名犯罪嫌疑人对网上无证售卖假冒烟草的犯罪事实,王某对利用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定向推销假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涉嫌非法经营罪的张某、周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经营罪的王某已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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