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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卷烟市场精准监管研究

2016年07月27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洪胜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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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熟悉军事的朋友都知道,导弹可谓是护国扬威的神兵利器,其与普通炮弹、炸弹最大的区别在于具备独特的精确制导功能,可以实现对目标的精确打击,较之炮弹等的狂轰滥炸,能以更小的成本创造更大的打击效果,因而倍受各国军界的青睐。同理,在日常专卖市场监管中,是否也需要这样一种“利器”来维护卷烟市场的和谐稳定呢,答案不问可知。

  一、制约卷烟市场监管的主要因素

  当前卷烟市场形势正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涉烟违法分子日益狡猾,违法经烟行为更趋隐蔽,给卷烟市场监管工作带来更大的压力,使之难以达到理想状态。

  1、零售业态的变化发展给卷烟零售市场监管带来了新问题。目前零售业态仍以食杂店为主,但所占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便利店、超市、烟酒商店等在卷烟市场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中烟酒商店的发展速度尤快,加之经营场所租金、装修、人工等费用居高不下,为了追求高利润,部分烟酒商店暗地从事卷烟违法行为,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着周边的中小零售业态,是卷烟市场不规范经营现象的“主导者”。而超市等业态由于让利促销、清理库存等活动,时常低价处理一些包括卷烟在内的货物,会对卷烟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甚至操控周边区域的卷烟价格,而且其“统一组织、统一配货”的经营方式也与烟草部门“一店一证、辖区供货,不得跨区货源流动”的要求相冲突。

  2、法制化建设的推进对卷烟零售市场监管提出新要求。随着法制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文明执法已成为热点词汇被一再强调,《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也明确规定:“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不得对非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如该场所涉嫌违法,确需检查的,应及时向有执法权限的执法机关报告,并配合其检查”。这就如同专卖执法人员的紧箍咒,导致在日常市场检查中发现违法卷烟不能及时查处,在缺少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的配合时,无法履行执法检查权,等到有检查权限的人员赶到,涉嫌违法的卷烟早已被转移,望“烟”兴叹的现象屡见不鲜。而且查处涉烟违法行为后处罚的手段单一、处罚力度薄弱,不足以震慑违法经营者,这也成为涉烟违法分子屡犯不改的原因之一。

  3、专卖一线人员检查方法的滞后性对卷烟零售市场监管形成了制约。主要表现在部分专卖人员仍将工作停留在表面,一谈市场监管就是“查烟”,进店就查、查完就走的现象依然存在,监管的重点不突出,还是循着“违规户在哪里,监管工作就到哪里”的老套路,缺少对监管对象的动态分类管理,仅仅注重了市场的检查频率,却缺乏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不仅效率低、效果差,而且容易造成“扰民”和零售户的不理解。同时对专卖管理的长期性、艰巨性缺乏清楚的认识,面对不断变化的涉烟违法活动,工作思路、工作措施没有及时调整,在检查过程中,很少与零售户进行有效沟通,开展市场异常信息收集,提供其他力所能及的服务等工作,没能与零售客户之间形成和谐共处的良好局面。

  二、卷烟市场日常精准监管业已作出的努力与不足

  综上所述,如何实现对涉烟违法行为的精确打击已成为摆在烟草专卖执法人员面前的难题,其突破口正是精准监管。所谓“精准监管”,是指运用多样化的手段和途径,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场动态信息,明确管理目标,区分不同的管理对象,制定与之相匹配的管理措施,从而实现由粗放监管向精准监管转变,达到对卷烟市场动态有效监管之目的。

  江西九江烟草业已推行的“市场综合管理系统”就是基于上述理念而构建,该系统通过与营销系统对接,既可直接预警发送信息给稽查人员,也可接收营销人员每天拜访客户后反馈的市场异常信息,然后周转至对应片区稽查人员操作界面,稽查人员针对反馈的信息,提前制定合理检查计划,妥善处理,解决了以往市场检查的盲目性与随机性,真正实现“带着问题上市场,解决问题下市场”。自该系统上线运行后,卷烟市场监管较之以往更加有的放矢,监管效果也较为明显。

  然而不可忽视的是该系统在实际使用中也反映出诸多问题:首先反馈的市场异常信息杂乱无章,没有相应的标准区分出轻重缓急,在操作界面一眼望去,密密麻麻几无差异,很难辨别出哪些信息亟需处理,哪些可以暂缓处理。其次反馈的市场异常信息有很多缺乏实际价值,不少还是相关人员为了完成“信息反馈任务”而凑数的,例如“XX小店许可证遮挡”、“XX小店低价销烟”,像这类小问题,发现者完全可以当场告知零售户改正,没必要绕一个大圈子让稽查人员专门跑一趟处理,而且营销人员与客户长期沟通,关系较为亲密,他们的劝说往往更易于为客户所接受。再次反馈的市场异常信息没有得到充分的分析利用,众所周知现在涉烟违法行为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但总会显露出些小的痕迹,而稽查人员却不能很好地把握住,挖掘这些痕迹背后的大案、要案,在系统中时常会看到稽查人员对有些市场异常信息的处理结果是“经查证不属实”一句话,就没有下文了,到底是信息反馈失误还是违法者已经将违法卷烟转移了呢?亦或是稽查人员检查流于形式,错放了涉烟违法行为。这些关键点都没有跟进分析,当然打击不到日益狡猾的涉烟违法分子。

  三、卷烟市场日常精准监管的新对策

  加强市场监管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是烟草专卖法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因此我们要根据卷烟市场的变化和违法经营卷烟的新特点,从外部和内部两方面采取积极措施,提升市场监管的精准性:

  一是对零售客户进行科学分类。现今通常做法是根据守法经营情况将卷烟零售客户划分为:守法经营户、轻微违规户、重点监管户,标准既不客观又缺乏数据支撑。笔者认为在传统分类标准上还应综合考虑卷烟客户所处地域、销量等指标,进行更细致的划分。暂以X代表销量,S代表守法经营情况,分别赋值,测算零售客户的日常监管值:

  1、X=零售户某月度卷烟购进量/某月度所有零售户平均购进量(其中,当X<1时,默认X=1)。根据实际进货情况计算,X的波动范围基本处于1—3之间。

  2、S赋值标准为:①两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卷烟零售户,S=4;②一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卷烟零售户,S=2;③半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卷烟零售户,S=1;④半年内被按照简易程序实施过行政处罚的卷烟零售户,S=-1;⑤半年内被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过行政处罚(未达到听证标准)的卷烟零售户,S=-2;⑥半年内被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过2次(含)以上行政处罚或半年内单次违法经营卷烟货值金额超过5万元的卷烟零售户,S=-4。

  通过以上两个维度可以综合出不同零售户的“监管值”,记为G,根据G值的大小区分,每年更新一次,实行动态管理,采取相应的监管策略。

    二是优化专卖队伍结构,提升人员素质。前面提到的“市场综合管理系统”就好比一款新式武器,虽然很厉害,但如果没有合适的人来正确使用,那依旧起不到应有的效果。所以说市场精准监管体系中,专卖执法人员才是最核心、最关键的一环。因此必须对现有的专卖队伍进行严格考核,淘汰不能适应的人员,补充新鲜的血液,实现专卖队伍年轻化、知识化,既要有长期奋战在专卖战线上经验丰富的“老兵”,又要有掌握现代科技知识,能熟练操作各类电子工具的高学历人才,将这两类人员优化整合,发挥出“1+1>2”的作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业务技能,特别是对信息整理、数据分析等内容的培训,坚持集中培训和业余自学相结合,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和案例培训相结合,现场培训和远程网络培训相结合,通过多种培训方式的有效结合,切实提高专卖人员对市场异常信息深入分析、找寻线索,透过表象看本质的能力,提高问题预警的准确率和处理的准确性。同时强化考核,层层分解落实打假破网工作指标,健全完善考核制度,细化月度案件查处数量、涉案卷烟查处数量等任务指标,确保考核奖惩到位,充分激发专卖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加大对涉烟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专卖人员应根据“规范引导”原则,积极疏通调整违法人员的心态,按照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及次数,分别处置:1.对有违法行为苗头的,坚持教育在先、惩戒在后的原则,及时引导;2.对轻微违规且属初犯的,以警告教育为主,并记录在工作日志中,择日复查;3.对于一般违法行为,充分考虑不同情节,根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予以适当处罚;4.对于多次违规、屡禁不止的违规户,采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档次中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最高幅度进行处罚,并采取较长期限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取消烟草专卖品经营资格的措施,将之清除出卷烟市场,增加其违法经烟的成本。

  四是合理规划烟草专卖零售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在办证过程中,严格遵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层层审核把关,采取一对一的帮教方式,提前向办证申请人宣传烟草政策法规,并通过测试检验其认知情况,提升新办证客户守法、诚信、规范经营意识,从源头上避免涉烟违法行为的发生。积极与工商部门协作配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无证经营和不规范使用许可证行为为重点,突出整治与宣传教育的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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