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福建消息 1月16日,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福州城南局在2013年7月2日查获的“7.1”国标级网络案件中的3名主犯已获判决。
2013年7月1日,嫌犯方某在明知是假冒卷烟的情况下,伙同骆某、张某将一批假冒卷烟从云宵运到福州。次日凌晨3时,嫌犯骆某、张某在福州与人会合交易时被城南局及公安机关当场查处,嫌犯骆某弃车逃脱。执法人员在现场车辆里查获假冒卷烟601条,案值274430元。同年8月5日、11月26日,嫌犯骆某、方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14年11月15日,经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嫌犯方某、骆某、张某等三人犯非法经营罪罪名成立,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被告人骆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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