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一云南老人,贩卖自家种的烟叶到广东梅州,被惠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该老人刘某,今年62岁,是云南曲靖罗平县人,自家种有烟叶。去年5月22日,刘某与一广东梅州人达成买卖协议,将自家产的烟叶1.38吨贩卖至梅州。几天后,刘某运烟草的车辆在行驶到济广高速往惠州方向时,被惠州市交警高二大队沙河中队查获。经广东省质量监督烟草检验站检验,刘某车上缴获的烟草为初烤烟,价值人民币60337.19元。
惠阳区检察院指控,刘某为了非法牟利,在没有取得烟草转卖准运证的情况下运输烟草,构成非法经营罪,要求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一年六个月以下。
惠阳法院昨日公布判决书,刘某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同时没收缴获的1.38吨烟叶。
廉心清风 筑未来沐黔烟 贵州烟草商业廉洁文化建设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