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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网店卖烟斗配件 实为非法经营烟草制品

2014年11月27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红网报道 作者:刘常青、易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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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红网报道  烟草制品已成为很多人生活中的必需品,市场需求量大,利润可观,致使很多不法分子铤而走险。11月24日,湖南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被告人柯某、张某、章辰依法提起公诉。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以来,该院提起公诉的首例非法经营烟草案。

  现年35岁的章某系株洲市人,原本是一名家庭主妇,丈夫李某在某宝网开了一家“烟某某语”店铺,销售茶叶、烟斗等,生意平平。后李某去世,章某接手经营店铺生意。一个偶然的机会,章某通过QQ认识了张某(男,39岁),张某在天津经营一家精品烟具店,主营烟斗、土烟丝及国外品牌烟丝,时常在QQ群里发布烟草到货的消息和价格。通过聊天,章某发现此条渠道赚钱利润非常大,市场需求也多,便定期向张某订货。因网上不能销售烟丝,章某灵机一动,在互联网注册相关网页,将国外品牌烟丝的资料上传至网页给买家提供信息,买家看好烟丝后则在“烟某某语”店铺拍下同等价位的烟斗配件,不同的烟斗配件代表不同烟丝,以此完成交易。章某先后从张某处购进74445元烟丝制品在网上销售给买家。柯某(男,50岁)是张某的上家,在广州越秀区经营一商行,2011年6月至2013年10月,非法销售“马坝”、“大卫杜夫”等品牌的烟草制品给张某,得款16万余元。三人销售烟草制品均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

  2013年10月28日,公安机关将章某抓获归案,从其房间搜出各类烟丝、雪茄等烟草制品。经鉴定,扣押的烟草制品价值189398元。而后张某、柯某也相继被抓获归案。到案后,三人对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官提醒:网络购物需提高防范意识,对于网络销售烟草更要提高警觉。网络经销商更要自觉知法守法,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被一时利益诱惑,触碰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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