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海关所属首都机场海关在旅检入境渠道查获未向海关申报的卷烟62条,共计1.24万支。
现场关员在对入境航班所搭载的旅客及行李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选择“无申报通道”入境的旅客行李机检图像显示携带有大量烟草制品。经关员进一步查验,在其行李中共查获未向海关申报的卷烟62条,共计1.24万支。
海关提醒:烟草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境物品。进境旅客,在行李物品总值不超过免税数额的前提下,可免税携带香烟(含加热卷烟)400支,或雪茄20支,或者烟丝500克;其中,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境的旅客,香烟(含加热卷烟)200支,或者雪茄10支,或者烟丝250克。携带超出规定数量或者容量的烟草制品进境,海关将依法处理。
笃行致远 2024中国烟草行业发展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