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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崇左市城区烟草专卖局三项措施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

2021年06月09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蒙峥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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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日前广西崇左市城区烟草专卖局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烟草行业的职责,积极开展了一系列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管理,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一、专销结合齐普法。利用读书会深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准确把握《未成年人保护法》与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内在联系, “线上+线下” 向广大零售户进行大力宣传,引导零售客户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要求,提醒零售户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含电子烟),并在店内明显位置张贴不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标志等,杜绝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的发生,牢固树立未成年人保护意识。

二、联合监管强监管。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学校周边的无证户,杜绝无证经营;持续加强对辖区内经营电子烟商户的监管,对其规范经营提出具体要求,对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标志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处罚。

三、严格把关清退证。深入开展市场调查,把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的零售户一一登记造册,对许可证到期不符合《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烟草制品合理布局规划要求的,坚决不予延续,及时清除校园周边零售点,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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