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含有烟草内容,未成年人谢绝访问

在线参阅

零售户在线

微薰

手机版

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超市名称修改,需提出许可证变更申请

2023年11月09日 来源:东方烟草报 作者:孙华
A+ A

【案例】

A县某大型综合超市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为进一步提升经营业绩,该超市对经营场所环境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同时对超市的企业名称作出修改。近日,该超市工作人员向烟草专卖部门咨询,修改企业名称是否需要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变更申请?

【分析】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经营者姓名以及经营地址名称等登记事项发生改变,以及企业类型发生改变但经营主体未变化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登记事项发生改变,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依法进行变更登记的,烟草专卖局应当责令其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企业名称属于许可登记事项范畴,该大型超市修改了企业名称属于变更申请的法定情形,应当及时向烟草专卖执法部门提出变更申请。若持证人未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应当责令其依法进行变更登记。性质严重的,还可能会被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登记事项发生改变,拒绝变更登记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被责令改正后,如果拒不改正,会有什么后果?《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及时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的,由烟草专卖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登记事项具有公示作用和公信效力。登记事项一旦发生变化,持证人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办理变更手续,若拒不变更,将承担法律责任。

热文榜

红云红河集团 合力图强 和谐致远
更多

视频

更多

专题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