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含有烟草内容,未成年人谢绝访问

在线参阅

零售户在线

微薰

手机版

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店铺转让,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可以一并转让吗?

2023年05月06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张浩
A+ A

零售户齐女士问:本人因要去外地发展,想把所经营的超市整体转让,承租的新老板要求我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并转让给他,可以将须许可证一并转让给他吗?

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同时《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擅自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烟草专卖局应当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综上所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绝对不可非法转让,持证人本人和实际经营者 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所以,发生上述店铺整体转让的情况,原经营者应当先办理歇业手续,现经营者再依法提交新办手续,依法经营生意才能长长久久。

声明:本文为烟草在线原创,未经作者授权,禁止转载。若有转载需求,请联系烟小蜜客服(微信号tobacco_yczx)。

热文榜

红云红河集团 合力图强 和谐致远
更多

视频

更多

专题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