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襄都区烟草专卖局获悉,6月10日起,襄都区将实施《邢台市襄都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该规定首次明确幼儿园内及其进出通道口50米半径内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
《规定》指出,襄都区内零售点间距50米以上,乡镇政府所在地的街道零售点间距50米以上,县级以上道路(如省道、国道)的两侧的零售点间距50米以上。自然村、行政村原则上每个村设置1个零售点,户籍人口超过300人的村,在300人的基数上每增加300人可增设1个零售点。原有火车站、汽车站候车室(厅)内已设置两个以上零售点的,不再增设新的零售点,新建的火车站、汽车站候车室(厅)内及新建机场每个航站楼设置的零售点不超过两个,且不受间距限制。
同时,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娱乐场所;营业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酒(饭)店、度假村、纪念馆、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内,可设置1个零售点。旅游景区内按景区规模、客流量设立不超过两个烟草制品零售点。
另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低保户、下岗失业等社会弱势群体以及军烈属等优抚对象,持民政、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申请设立零售点的,不受距离和数量限制,但仅限办理一个零售许可证,且
实际经营者必须为申请人本人。
“本次制定的《规定》结合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首次明确,幼儿园内及其进出通道口50米半径内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襄都区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此前,襄都区烟草专卖局举行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来自相关部门和消费者代表等30余人参加了听证会,围绕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化布局间距调整、特殊场所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社会弱势群体以及军烈属等优抚对象政策倾斜等问题,从不同角度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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