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南宁市公安局查获一起较大规模的销售伪劣电子烟案件,抓获涉案人员19名,捣毁非法电子烟生产点1个,组装点2个,物流发货点1个,查获非国标烟弹30945个、烟具1827个(具)、一次性电子烟25385个、雾化物40.92公斤、电子注油机1台以及大批量尚未组装的电子烟生产元件、包装物和烟油,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案件现场。朱锦忠 摄
2024年4月下旬,南宁市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某物流公司经常收发不知名烟弹、一次性电子烟及电子烟元件,收发地址均为深圳市龙岗区某地。接获该信息后,南宁市局立即对该线索开展全面调查,发现这些电子烟均为非国标,有些更是无生产厂名厂址,甚至成分都未注明,每次邮寄电子烟的包裹量大且频繁,因可能涉及犯罪,南宁市局立即将该信息移交给了南宁警方,并与公安机关成立了专案组。
在南宁市公安局网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积极扩线,分析研判,一个通过“微信接单+组装生产+快递发货”模式,向全国多地销售假冒电子烟的犯罪网络逐渐呈现出来。
通过前期大量取证工作,专案组判断收网时机成熟,5月11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的统一指挥下,南宁市局与深圳市龙岗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在南宁市兴宁区、青秀区两地开展案件收网行动,成功抓获以赵某为首的19名涉案人员,查获大批非法生产的水果味电子烟以及生产元件,至此,“5·11”网络案件首战告捷。
据悉,该起案件是广西上半年第一起较大规模的销售假冒电子烟案件,此举迅速切断了向区内外销售假冒电子烟渠道,有效维护了辖区烟草市场秩序。下一步,南宁市局将围绕犯罪嫌疑人的违法事实,全面梳理证据材料,配合公安机关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时,开展对涉案人员的抓捕与证据核实工作,查明事实,固定证据,扩大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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