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国家烟草专卖局近期开展“奶茶杯”“可乐罐”等调味电子烟整治工作。这类“三无”电子烟以奇特造型、花样口味,吸引了大量年轻人,其中还不乏一些未成年人。
执法人员检查“可乐杯”“奶茶杯”产品。新华网图
“随着国家对电子烟监管力度的加大,互联网以其特有的隐蔽性,成为不少电子烟商家青睐的销售和宣传渠道。”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廖文科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采访时指出。
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对电子烟的监管力度,其中也包括线上销售渠道的监管。2019年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中,明确要求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渠道,同时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这被称之为“网络禁售令”。
禁令既出,违法销售行为为何仍屡禁不止?
廖文科认为,一方面,部分未成年人,甚至家长自己都对电子烟的理解有偏差,认为电子烟的危害不及卷烟大,而且很“时尚”。事实上,吸电子烟和二手电子烟对人体都是有危害的。另一方面,互联网作为新的销售和宣传渠道,隐蔽性更强,监管难度也更大。电子烟作为一个新兴发展中的产业,其监管本身也是在逐步完善的过程。
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二十三的规定,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即在电子烟的网上交易仅限于官方的电子烟管理平台。同时《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赵晓林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烟草广告,通过互联网发布电子烟广告和销售电子烟(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销售除外)属于违法行为,将可能受到行政机关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情性严重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媒体和学校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电子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同时要依法依规取缔互联网上电子烟的广告宣传;有关部门还应该进一步加大对电子烟的监管力度,对违规售卖电子烟的商贩顶格处理,让法规产生震慑作用。”廖文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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