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近年来广为流行,除了耳熟能详的“电子烟有助于戒烟”,“对身体损害小”等商家宣传外,也因口味多样、吸食购买难度低而吸引了不少未成年人尝试。为了规范电子烟售卖市场,《电子烟管理办法》今年5月1号起正式实施,明确从10月1日起,非烟草口味的电子烟一律不允许售卖,目前市面上情况如何。
5月11日上午,荆州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荆州区烟草专卖局对长江大学附近的电子烟销售门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在长江大学旁的一家电子烟专卖店里面,工作人员发现他的营业执照存在问题。
他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电子烟零售这一项,店内有西瓜、葡萄等各种口味的电子烟在售卖,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水果味的电子烟将从10月1日起全面禁售,过渡期为5个月。
在这5个月里,理论上来说商家仍然可以售卖水果味的电子烟,但是仅限于清理库存,过渡期内进购新的水果味电子烟弹,是不允许的。
由于该店铺营业执照与经营范围不符,也不具备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执法人员对该店铺的电子烟全部进行了下架处理。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旁的一家电子烟销售门店,该门店营业执照符合要求,已经向部门提交了资料和申请,目前正在办理经营范围包含电子烟销售项目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过渡期内,去年11月10日前既存的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可继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按照要求申请有关许可证及产品技术审评,实现产品达标,相关部门会督促各类电子烟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业务,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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