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含有烟草内容,未成年人谢绝访问

烟业智汇

零售户在线

微薰

手机版

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新型烟草 > 正文

国标发布 电子烟行业迎来达标大考

2022年04月28日 来源:中国商报 作者:王彤旭
A+ A

电子烟是一种新型烟草制品,以口味多样、科技环保和外观设计作为核心卖点并迅速流行。随着强制性国标的出台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的发布,电子烟产品的质量将得到严格管控,行业将告别野蛮生长状态,逐步走向法治化、规范化发展。

电子烟行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终于落地。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近日更新2022年第4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显示,批准发布《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并宣布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由此开始,电子烟行业迎来5个月的过渡期。中国商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国标的实施虽看似在短期内给行业带来了诸多挑战,但长期看利好行业的健康理性发展。

有人退场有人观望

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自今年5月1日起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且设置了5个月的过渡期,这意味着多口味电子烟的市场寿命也随之延长。

而随着禁“加味”号角吹响,一些爱好多口味电子烟的顾客开始囤货,热门口味电子烟的市场价也跟着水涨船高。

但对于电子烟品牌专卖店店主小寒来说,这并不是个赚钱的好时候。“经销商会根据市场情况涨价,热门口味也需要搭配一些冷门口味的烟弹和烟杆才能进货。所以即便来囤货的顾客很多,营业额也有增加,但对我来说压货的压力也更大,因为那些冷门口味的烟弹和烟杆都是卖不出去的。”

对于小寒来说,眼前的焦虑还不止于此。《电子烟管理办法》要求,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4月15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电子烟零售点布局和许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将制定和实施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依法受理审批电子烟零售许可申请。据中国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超过10个省(区、市)公布了电子烟零售许可证规划数量。

但对于如何才能持证,小寒有许多困惑。“我看到有一些地方对电子烟零售许可证的数量规划很少,不知道到时候该怎么申请,也不知道我们是否会被淘汰掉。同时,品牌方对政策的解读也总有变化,我们也不知道现在到底是该正常补货还是大量囤货,大家都很迷茫。”

一番考虑后,小寒决定退场。“烟草味的电子烟销量并不好。不夸张地说,入行到现在两年时间我只卖出了5盒,还都是首批进货的存货。目前我正在搞活动低价清库存,之后准备关店。”小寒说。

电子烟集合店店主念念则表示暂时不会离开。念念告诉记者,虽然最畅销的电子烟烟弹口味一直是水果味和茶味,但她同时也在业内相关人员处了解到,电子烟添加剂的白名单还是保留了对口感影响较大的一些可添加物。“目前已有厂家在研发改进不同风味的烟草口味电子烟,可能最终呈现出的味道并不差。所以我目前还是准备先观望市场对烟草口味电子烟的接受情况如何,以及哪个品牌方将会脱颖而出。”

积极拥抱强监管

从投资热到监管趋严、资本退潮,电子烟行业在短短几年内经历巨变。

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2019年年末,国家烟草专卖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敦促业内各销售方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打响了电子烟市场监管第一枪。

针对电子烟的具体监管规则在2022年密集出台,《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基于《电子烟管理办法》的监管要求,4月8日发布的国标进一步细化了对电子烟产品品质安全以及对保护青少年的要求:鉴于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国标发布后,电子烟生产企业需要根据标准要求对产品进行合规性设计,完成产品改造,并向有关部门申请产品检测和技术评审等工作。有关部门因此设定了5个月的实施过渡期,并要求电子烟生产企业在期间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深入了解标准技术内容,尽早实现产品达标。

过渡期明确后,电子烟品牌方纷纷表示将积极拥抱监管。主营RELX悦刻的雾芯科技在4月14日发布公告称,将严格依法依规行事。在2022年9月30日前,将遵照监管部门指引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加强法规和标准的宣贯培训,精心研发符合国标的高品质产品,积极申请产品技术审评及有关许可证。

RELX悦刻方面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悦刻的立场和行动以公告为准。

YOOZ柚子方面向记者透露了过渡期内的具体安排:一方面是以公告细则为标准做出合规调整,如产品的合规调整、研发能力的升级以及证照的申请等;另一方面是由“品牌方”向“服务商”的身份转变。过渡期内,行业业态复杂多变,门店店主的行业信息获取有限,这就需要品牌方发挥优势。如何领会监管精神、合规经营以及发展困境的提前预判,是行业头部企业在关键时间节点上最应当担起的责任和努力方向。因此,通过构建全面的服务商体系,帮助门店平稳过渡将成为接下来的工作重点。

长期利好行业发展

“一言以蔽之,强制性国标的出台对电子烟行业发展而言是短期利空、长期利好。”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徐晓新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短期内,国标会对快速增长的电子烟行业形成一定的冲击。此前,电子烟在尼古丁含量、口味、添加剂种类等方面都缺乏强制性的规范,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以水果等多种口味吸引非烟民吸食电子烟的可能性。国标规定只允许销售含尼古丁的烟草口味的电子烟,减少了电子烟对用户的吸引力和产品差异化的空间,短期内势必影响到电子烟的销售,也使得此前一些企业对水果等口味烟油研发的投入成为沉没成本。

“但从长期看,强制性国标的出台是对电子烟行业的利好。国标和此前的管理办法赋予电子烟合法身份,‘靴子落下来’消除了长期以来制约行业发展的合法性危机,有利于建立对未来的稳定预期。这种合法性身份有利于建立以传统烟民为主体的消费者对于电子烟质量和安全性的信任,可望真正围绕‘代替传统卷烟’形成规模化的市场。此前即使经历了连续几年的高增长,但电子烟在用户中的渗透率依然不高。”徐晓新表示。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数字经济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孟博认为,国标是落实《电子烟管理办法》的重要手段,《电子烟管理办法》及国标的发布与施行,有助于改变目前电子烟行业的野蛮生长状况,能够起到进一步加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促进产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的积极作用。

国标为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的电子烟市场设置了准入门槛,在过渡期内,各方应做好哪些准备?徐晓新认为,在5个月的过渡期内,对于监管方国家烟草专卖局而言,核心是要建立公开、透明、细致的监管制度细则,消除电子烟行业的一些疑虑,建立传统卷烟和新型烟草制品有序发展的格局,此间国家烟草专卖局应充分听取电子烟行业的合理化建议。

对于电子烟行业而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产品改造并尽早实现达标尤为重要。

“对于电子烟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而言,第一要务是申请相关的许可证,同时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调整产品和技术布局,根据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制定发展战略。”徐晓新说。

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林汉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产品质量不过关,恐将连电子烟生产、零售的门槛都无法迈入。因此,电子烟生产企业当前的关注重点不应是国标允许使用的101种添加剂,而应该把精力集中在如何生产出合格产品上。只有对一些风险系数高的技术项目深入研发,并在企业内部提前预测,才能在技术评审中更有达标胜算。

“5个月的过渡期是决定企业能否继续参与电子烟生产和销售的关键节点,时间较为紧迫。在技术检测方面,如防水、儿童锁等每一个细小的问题都能决定一个企业能否通过技术评审的第一步。尤其是电池的测试周期可能长达两个月,如果无法通过,则很容易产生产品上市空窗期,失去‘报名’资格。”林汉钟表示。

(应采访对象要求,小寒、念念为化名)

国家烟草专卖局: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

4月25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发布了《关于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政策措施从政策目标、产业布局、供需管理、投融资管理、市场体系、市场监管、质量安全和技术创新等角度提出对电子烟产业的监管。同一天,国家烟草专卖局还发布了《电子烟产品包装实施细则》《电子烟产品鉴别检测实施细则》《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在投融资管理方面,政策措施提出,按照国家外商投资相关政策规定,禁止外商投资电子烟产品的批发、零售,对外商投资电子烟生产领域实施审查;建立对电子烟企业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进行前置性审查制度,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前置审查职责,拟上市电子烟企业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履行后续上市程序。

在供需管理方面,政策措施要求,电子烟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申领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和为扩大生产能力进行基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的,应报告企业产能。

在市场体系方面,政策措施明确,要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制定公开透明的电子烟交易管理规则和平台操作指南。电子烟市场主体应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开展交易。

在技术创新方面,政策措施中鼓励电子烟生产企业开展工业云和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烟弹、烟具全流程自动化生产、智能化监控。鼓励电子烟生产企业进行信息化和数字化升级,整合现有制造资源,利用云和大数据等技术,促进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各个环节中的应用。

热文榜

更多

视频

更多

专题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