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电子烟行业发展迅速,一帮年轻人看中其中“商机”,罔顾法律、铤而走险,在网上做起了电子烟的买卖,半年时间做到千万产值。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陈某、刘某等10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今年3月,县公安局接到县烟草专卖局移送线索,有人通过微信销售的手段非法经营iQOS烟弹,销售金额巨大。
侦办人员会同烟草部门展开周密摸排和缜密侦查,发现此案涉及环节多、涉及区域广、网络关系杂、作案手段隐秘、涉案金额巨大。初步判断背后可能涉及一专门从事iQOS烟弹销售的非法经营团伙。
台州、仙居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会同烟草部门组成专班开展专案侦破工作。专案组依托大数据智能化办案手段,全面梳理“人流”“物流”“资金流”关系,侦办民警先后赴广东深圳、东莞、北京、海南等地开展侦查,通过实地走访、外围调查、数据核查、蹲点守候等一系列工作,查清了以陈某夫妇、刘某为首,以微信发展全国各地分销商,在多个网络平台批发、分销、零售电子烟的不法行为。
随后专案组在广东深圳、东莞、北京、海南、仙居等地展开连续收网,一举将这一非法经营电子烟弹的整个犯罪链条成功捣毁。至6月22日,先后抓获陈某夫妇、刘某等犯罪嫌疑人10人,捣毁销售、存储窝点7个,查扣iQOS烟弹2280条,及各类银行卡、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
经查,涉案人员多为90后甚至00后,其中陈某、刘某都是湖南省新宁人,原本分别在深圳、东莞一带打工,平时也在微信上卖化妆品、面膜、饰品之类,积累了一定的客户和微信好友。
去年,陈某无意间发现了一条致富路:电子烟很火爆,在网上销售电子烟很有搞头。察觉到这个商机后,虽然明知这是违法的,但陈某觉得自己在朋友圈卖,神不知鬼不觉肯定不会被发现。他开始筹备起了电子烟生意,从网上物色到货源,一经推出,果然在朋友圈获得了不俗的反响。
尝到了甜头的陈某琢磨起怎么赚更多的钱。他在深圳成立工作室租用仓库,组织妻子李某和老乡邓某等人在微信、贴吧等网络平台上发布、销售品牌电子烟烟弹,并发展了杨某某等一批次级代理商,将该类电子烟弹销往全国各地,生意好的时候一天可以卖出数十万元的电子烟。
生意越来越好,上哪能搞到更多电子烟呢?恰巧在东莞的老乡刘某也瞄准了电子烟这条门路,两人一拍即合,除了相互拿货,两人也会交流最近的行情和风向。短短半年时间,陈某、刘某等人涉嫌非法销售iQOS烟弹案值达1000多万元,此案也是仙居县侦办的第一起非法经营电子烟案件。
11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增加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这意味着电子烟“史上最严监管”的靴子终于落地,此前一直处于法律模糊地带的电子烟正式纳入烟草体系监管,这有助于帮助烟民纠正过去对电子烟的错误认知,特别是对青少年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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