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全国首张电子烟销售罚单在深圳开出,因未张贴相关控烟标识罚款2000元。自此标志性事件之后,全国控烟力度越来越大,规范程度也越来越细致,但最重点防护的还是针对未成年人销售。
进入2021年,对电子烟的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强,包括但不限于禁止对未成年人销售、明显位置张贴控烟标识、证照齐全、不得在公众区域试吸、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卖点等等。3月,工信部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于是监管力度再次加大,全国各地开出不少罚单,以下是近三个月的电子烟销售罚单统计。
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此外,浙江湖州市、山东临沂市、福建厦门市、贵州贵阳市、山西河津市、云南丽水市也有相关罚单。
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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