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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铺开电子烟监管网,护航未成年人

2021年08月12日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作者: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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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板,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请严格执行此项规定,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这是我们的宣传小册,请您收好。”近日,江西省赣州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走访辖区内电子烟商户,向商户宣传电子烟监管政策。

立体宣传,捧出“护苗心”

年初,赣州市烟草专卖局打响“元春”市场专项整治攻坚战,在章贡区主要路口、乡镇主要街道、高速出口、火车站等重点区域悬挂横幅1500多条,发放打假名片一万余张、张贴打假宣传单两万余张、制作车体宣传52个,全方位、立体式宣传电子烟的危害性,提升未成年人对电子烟危害的知晓率,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赣州市烟草专卖局机关党支部与章贡区建设路社区党支部联建共建,通过发放宣传彩页,现场解答、互动交流等多种形式,向社区群众解答什么是电子烟、电子烟隐蔽性和迷惑性、吸食电子烟的危害以及禁止互联网宣传、推广、售卖电子烟产品等,加深了社会大众对电子烟产品危害的认识和了解。

章贡区烟草专卖局持续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各类自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推送电子烟监管政策、典型案例、举报电话,制作了诙谐幽默兼具教育意义的小梁说案微视频8期推送至抖音号上,吸引了大量年轻网民点击浏览,阅读量达到了5万余人次。

兴国县烟草专卖局开通“线上+线上”公益普法课堂,通过“现场讲授+远程直播”方式向公众阐释《烟草专卖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前置普法关口,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地宣传,让远离电子烟的意识入脑、入心,筑牢了思想防线。

依法而治,走好“护苗路”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一直是赣州市烟草专卖局工作重点之一,赣州市烟草专卖局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实施为契机,加大电子烟危害性的宣传,下好先手棋,守卫好校园周边“无烟区”。

其间,全面排查电子烟实体店,重点排查中小学周围、幼儿园及其他未成年人聚集区,一旦发现新的电子烟实体店铺,及时采集负责人、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纳入电子烟实体店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在整个辖区范围内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借助政府、社会、舆论等各方力量加强普法宣传引导,向商户宣传电子烟监管政策,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警示标语。宣传“12313” 烟草市场监管服务服务热线,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长效机制。

同时,开展普法进校园、进家庭活动,通过设立展架、分发宣传单、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品等通俗易懂的方式提高未成人对电子烟危害的认识,引导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

联合监管,执好“护苗剑”

7月以来,赣州市烟草专卖局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并主动对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沟通和协作。

双方建立联合约谈、联合治理工作机制,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分析研判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定期研判辖区内电子烟生产经营数据,多维度联动协调,形成监管合力,铺开了一张全覆盖、立体化的监管网。

赣州市烟草专卖局与市监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0余次,清理整治校园周围违法销售网点和自动售卖设备,对位于未成年人集中的校园周围的主流电子烟品牌专营店、连锁经营的便利店,进行联合约谈,敦促其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加强互联网信息监测,密切关注电子烟产业链相关企业进驻辖区的情况,通过网站、微信、QQ等互联网媒体搜索等形式,查找辖区内经营电子烟信息。

根据电子烟商户经营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商户开展劝导、约谈,引导商户将电子烟撤柜下架。截至7月底,已经劝导116户商户下架电子烟,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商户电子烟销售实现清“零”。

下一步,赣州市烟草专卖局以“守护成长”专项行动为契机,打追击战、啃硬骨头,破解辖区电子烟市场监管难题,推进综合治理、精准监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一道钢铁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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