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2日,《古巴共和国政府公报》公布了古巴农业部第98/2022号决议(编号:GOC-2022-332-EX28),该决议更新了与旅客携带雪茄烟(无商业性质)出入境相关的规定。
该决议全文翻译如下:
第一: 制定旅客在进出古巴国境时携带手工雪茄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第二: 手工雪茄烟是指在其制作过程中仅使用烟叶或烟屑,用一种叫做茄套(capote)的烟叶包裹,最后再用一种更薄的烟叶称为茄衣(capa)包裹,其尺寸可以根据雪茄的大小或类型而有所不同,可以手工制作也可以机器制作。全手工制作的雪茄烟是在没有机器帮助的情况下制作的,其包装上带有受保护的原产地名称(Denominación de Origen Protegida, DOP)Habanos的标签。机制雪茄烟是机械化生产的,其包装上带有受保护的原产地名称Cuba的标签。此外,授权是用于装饰全手工雪茄烟及其包装的材料。
第三:旅客在离开古巴国境时,有义务向古巴共和国海关总署申报他们携带或随行携带的全手工雪茄烟。
第四: 旅客可以携带或随行携带以下手工雪茄烟:
a) 最多20支未包装的全手工雪茄烟,无需提供发票;
b) 最多50支装在原始包装中的全手工雪茄烟,无需提供发票;
c) 装在原始包装中的全手工雪茄烟,其包装上附有授权销售古巴手工雪茄烟的商店正式开具的销售发票,或由古巴雪茄公司(Corporación Habanos S.A.)主席签署的正式授权文件。
第五: 除上述规定外,参加哈瓦那雪茄节的旅客还可以携带在活动中购买的装有全手工雪茄烟的雪茄盒(humidores)或保湿盒(estuches),前提是必须有古巴雪茄公司主席签署的文件证明,文件中需详细记录保湿盒的数量和所含雪茄烟的数量。
第六: 除第四条规定外,以下全手工雪茄烟的包装必须密封且具备以下特征:
a) 品牌标志;
b) 受保护的原产地名称(DOP)Habanos的标签或贴纸;
c) 国家原产地保证标签,带有条形码和官方全息图;
d) 包装底部的机构标识块,上面印有“Habanos, S.A.”、“古巴制造”和“全手工制作”的字样;
e) 包装底部印有工厂代码和生产日期的防潮标签。
第七: 委托古巴烟草企业集团主席向古巴共和国海关总署更新可能发生的变更,以便验证全手工雪茄烟及其包装的真实性。
第八:可以通过邮政或快递服务向国外发送雪茄烟,这被海关接受并作为非商业性质的发送处理,每月一次,需满足以下要求:
a) 必须装在原始包装中,包装需密封并带有上述第六条规定的其他要求;
b) 发件人需提供购买合法性的证明,即由授权销售古巴手工雪茄烟的商店正式开具的销售发票;
c) 发送数量不得超过50支。
第九: 外国驻古巴的外交和领事使团携带雪茄,以及任何其他例外情况下符古巴国家利益的雪茄携带,在获得古巴外交部授权的情况下,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第十: 仅允许法人实体进行雪茄烟叶、副产品、烟草种子和与烟草工业相关的装饰物的进出口,且相关活必须包含在其法律许可的经营范围内。
第十一: 不遵守本决议将导致根据现行行政海关违规行为法律制度进行没收处罚,且不排除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 携带或随行携带任何品牌和型号的机制雪茄烟的旅客不受本决议规定的约束。
第十三: 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三十(30)天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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