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家财,男,汉族,中共党员,现年43周岁,是江西省崇义县一名党员卷烟零售客户。他与妻子共同在崇义县阳岭大道开了一家卷烟副食店。作为一名党员,他时刻发挥着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头遵纪守法,带头诚信经营,生意越做越好,是一名二十三档的卷烟零售客户。他同时也是一名蓝天救援队员,经常参加各类公益事业,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
2010年,郭家财与几位趣味相投的朋友成立了崇义县第一个民间公益组织“崇义义工”,多年来秉承“奉献爱心、助残帮困”的宗旨,以关心山区留守儿童、贫困学生、孤寡老人等为重点,组织社会募捐,募集大量物资用于帮助困难群体。2014年加入了赣州市爱心志愿者协会,多次参加协会组织的关爱留守儿童、服务空巢老人、资助贫困学生活动。2016年与一群爱心人士组建了崇义县蓝天救援队,主动参加各项救援活动,获得县委、县政府及社会的好评。
今年2月28日中午,正在吃饭的郭家财手机铃声响起《蓝天使命》的音乐。接通电话,那头传来黄队长的声音:“接古亭村民求助,雁湖沙场一挖机事故有人落水溺亡,请求我队打捞。我现在送小孩去赣州机场了,你有没有时间带队出一下任务?”郭家财不假思索地答应到“好,我立即组织人员组队出发。”郭家财同志立即放下饭碗,在蓝天救援队微信群报备出队后,立马佩戴党徽,穿上蓝天救援队服,带上水上作业的浮力马甲和浮力头盔前往队部。到达队部立即组织人员装好水上作业的所有装备,带领5名队员从崇义县蓝天救援队队部出发,前往事发地与其他队员汇合。到达雁湖沙场后,一边安排队员组装冲锋舟,一边跟派出所民警、沙场老板、当地目击者到现场勘验地形,讨论方案。在确定方案以后,郭家财同志作为第一梯队驾驶冲锋舟下水进行打捞作业。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作业,于16时30分成功把遇难者打捞上岸。
十年来,郭家财同志先后参与了近百次志愿服务活动,参加各类救援活动60多次。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现已累计无偿献血2200ml。参与百余次爱心募捐,累计捐款捐物1万余元。在平凡的生活中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为我们树立了道德模范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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