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水平,2021年,云南省师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严格按照新《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办法》要求,严把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签订关,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烟农利益。
师宗县局(分公司)严格落实师宗县烟草分公司、种植者为合同主体;严格按照云南省烟草公司曲靖市公司下达的年度烟叶种植收购计划组织合同签订。为确保以合同为主线组织烟叶种植收购工作,确保烟叶国家计划落实从源头抓起,师宗县局(分公司)进一步从合同签订的依据、原则与程序,合同的管理与监督及罚则等方面,全面规定了涉及烟叶生产收购全过程管理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烟叶种植收购合同计划性、可控性、准确性的显著特点。同时,对违反计划管理规定,擅自签订合同,造成超计划、无计划种植,或者在合同签订中弄虚作假;签订“人情合同”、“面子合同”;利用多签少种或虚假合同,套取或套购烟用物资、生产投入补贴资金、保险赔偿资金;没有建立合同管理档案,或合同管理档案内容虚假;无计划、无合同、超计划、超合同收购烟叶等现象也作了严厉的处罚规则。
逐户审核种植意向人员的身份信息、户籍信息、土地条件、基础设施、技术水平及往年合同履约率等基本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烟农一户一签,确保烟农的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准确无误,合同签订真实规范。严格按照“种植意向、资格审核、合同签订、面积确认、合同发放”的程序进行合同签订,在约定种植面积、收购量的同时,写明种植品种、收购地点、时间等信息,并建立台账。移栽后,组织相关人员对种烟田块、移栽面积和种植株数进行逐户核实,面积核实与合同不一致的,在计划范围内,按实际移栽面积变更合同约定种植收购信息,每份合同由烟农亲自签字,合同文本及时发放至烟农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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