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近日,贵州省思南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县烟草部门公开宣告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以“我管”促“他管”,并联合烟草部门对校园周边烟草经营点开展了走访,就如何落实好检察建议深入交流,提出整改工作建议,筑牢未成年人禁烟保护圈。
检察建议要求,县烟草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职,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对校园周围违规售烟行为的打击力度,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对烟草销售经营者开展相关培训和警示教育,引导烟草经营者自觉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守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
该院将以办案为抓手,以工作促治理,定期开展检察监督“回头看”,跟踪落实整改效果,努力做到让未成年人每一天都是“无烟日”。
检察官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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