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伊川县检察院联合公安局、烟草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我县校园周边禁烟公益诉讼活动进行“回头看”。
活动中,工作人员对县实验小学、南街小学、北街小学、县直中学、伊川县第一初级中学等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26家小卖铺、副食品店、15家流动摊点进行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售烟情况;是否在店内显眼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识;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否严格执行合理布局的规定;是否存在销售电子烟及其他新型烟草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销售三无食品;是否销售危害未成年人安全的玩具、是否出售“炸包”等。在开展回头看的同时,工作人员对校园周边与未成年人相关的产品销售情况也进行了全面排查。
经过排查发现,伊川县第一初级中学校门外建筑工地上,存在无证经营烟酒的集装箱式商店,工作人员当场对其进行劝诫,要求其停止营业,并撤掉商店标识。下一步,伊川县检察机关将继续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针对此次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加大办案力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通过检察履职以“我管”促“都管”,最大限度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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