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潍坊市政府发布《潍坊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办法中提倡每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所在周为本市控制吸烟宣传周,全市集中开展控制吸烟宣传活动。提倡烟草制品销售者在5月31日停止售烟一天,吸烟者停止吸烟一天。据了解,本办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无烟日当天禁售、禁吸香烟受到社会关注,其实这一措施早在多年前就在很多省市实施了。
早在2004年,浙江省温州市就出台了《温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提倡全市烟草销售单位停止售烟一天、吸烟者停止吸烟一天
2009年,杭州市的各香烟柜台也在无烟日当天接到了相关部门的停售建议。一些小的烟店在无烟日当天关门休假,另一些还开着的则将柜台遮了起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便利店和超市响应禁烟日比较坚决,记者多次佯装烟瘾大发,要求卖一包,均被拒绝。
2010年,河北省会卫生、爱卫办、疾控等部门发出倡议:每年无烟日这一天,全市烟草销售单位停止售烟一天、吸烟者停止吸烟一天。
2013年,广州也实行了无烟日当天禁售香烟的规定。《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含个体摊档)应当在每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停止售烟一天。2013年一则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的消息报道说,广州在无烟日当天全城禁止销售香烟。商家当天必须把香烟下架,如果下架有困难,也要把卖烟的货架全部遮盖起来,在上面打出控烟的宣传标语。
2013年,中国新闻网也发布一篇《“无烟日”广州全城禁售香烟遭遇“冰火两重天”》的报道,报道说,广州一些大型商城的香烟专柜、知名连锁便利店对“禁售令”执行得很好。像广州广百、正佳、天河城等商家的售卖专柜基本都停售香烟。不过,广州街头巷尾大量的个体摊档依然照常营业,附近也有烟民在“吞云吐雾”。
从2004年延续至今,无烟日当天禁售香烟这一举措被越来越多的省市借鉴并实施,但影响有限;无烟日当天不吸烟对一些烟民来讲,也很难实行。
究其原由,这个倡导主要目的无非有两个,一是扩大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二是减少香烟消费量。但随着近几年控烟政策越来越严,“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几乎无处不在,老幼妇儒都对此耳濡目染,这一活动的开展顶多算是“锦上添花”,何况仅此一天,对香烟消费量的影响也可以忽略不计。
一些店主称,宣传控烟是理解的,但买卖香烟是市场行为,打开门做生意,总不能有钱不赚,何况自己有烟草零售许可证,正大光明卖烟并不违法。
也有商家质疑,既然工商等部门已经颁发了香烟的经营许可,能否又要求停售?此举是否合法呢?
有烟民表示,禁烟日里停售香烟1天活动形式大于意义,但是有点意义也不代表有成果。众所周知,但凡抽烟的烟民,吸烟就像是一日三餐,一餐也不能少,所以很多人买烟并不是一包一包的买,而是一条条的买,所以他们手头上一般都会有存烟。而且即使是一包包的买,出台这样的规定后,在“无烟日”之前,那些卖烟的商家也会通知烟民,哪一天将停售,现在需多买一点,毕竟商家售烟是以赚钱为目的的。所以“无烟日”停售一天,断不了烟民的“粮”。
有从事城市管理的工作人员在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倡导一天不售烟,主要的目的不是限制人家做生意,而是通过这个达到宣传控烟、让大家支持控烟的效果,请广大商店支持一下我们的工作。”
但在无烟日当天,烟禁止卖了,也禁止吸了,执法行动也开展了,仅仅停止售卖一天,也不禁让人怀疑:如此控烟到底有没有效果?诚如一些商家所言,有合法的烟草零售许可证,却又被要求不卖香烟;成年烟民在不打扰别人的情况下,吸烟并不违法,却又被要求一天不能吸烟,这样的规定和要求又是否合理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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