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顾客让利或提供便利也能得罪人吗?
能!乍一听不可思议,举几个例子您就明白了。
01 老顾客买烟的事
有位老顾客到店里买烟,一条烟正常售价是100元,可是他翻遍了口袋只掏出了97元。顾客显得很窘迫,为难地把烟递给我,说:“下次再买吧,钱没带够。”
我感觉自己和那些“钻钱眼里”的生意人不一样,也为了给顾客一个好印象,以便此后能经常光顾,就说:“没事,烟你先拿去,有多少就给我多少吧。”于是顺利成交。
过了一段时间,这人又来买烟,同样的烟依旧扫了97元。我就和他说:“钱少付了3元,应该给我100元。”
他瞪大了眼睛,吃惊地说:“不对吧,上次买烟你不就收我这个价吗?”
我耐心和他解释说:“上次你来买烟身上只带了97元,我感觉差几块钱也无所谓,再者也不能让老客户难看是不是?所以就让你拿走了。但是我不能老是这个价卖,我也是要赚钱养家的。”
他说:“没有你这样做生意的,一天一个价,这是见风涨啊,这烟我不要了。”
我说:“你是老抽烟的,所有店卖这个烟都是100元,也不是我一家卖这个价。你要是嫌贵可以到别家店再看看。”他气哼哼地走了。我也进行了反思,如果当初不足额付款我就不卖,也就不会得罪他了。
02 买烟送打火机的事
有个老顾客经常来买烟,不过买的都是低价位的烟。本身利润就很低,一包烟赚个一块或者几毛这样的。他有买烟就随手拆开吸一根的习惯。有一次忘记带打火机了,就向我借火用一下,在还给我的时候,我就说,“你拿去用吧,经常来买烟,这个打火机就送你用了,不收你钱。”
从那以后只要他来买烟必要打火机,连续要了十几个。我在店里的时候,也要了好几回。老伴觉得都是熟人,不好拒绝,也会给他。但是每次都送,烟就等于白卖了。
如果我当初不主动送他一个打火机,也许就不会招惹这个麻烦事。每次买烟之后就站那等着送打火机,如果我不主动送他就会开口要,弄得很是闹心。好在最后我和他把话说开了:“买这种低价烟是不能送打火机的,因为利润太少;你是老抽烟的,别的店怎么做生意的,你也清楚,以后我不能再免费给你打火机了。”他没有说话,看样子很不开心。也许在想:以前送打火机,肯定也赚钱,不然不会白送。但是我顾不了那么多,愿意来买,欢迎;不来,我也不勉强。
03 桶装水押金的事
我家食杂店还经营换桶装纯净水业务,不拿桶来的收取押金20元,以后拿空桶来退押金。20元是桶的进货价,虽然收的是押金,但也没有多收一分钱。
桶上出差错的都是熟人。因为他们中经常有人不带桶就要带水走,要押金就生气,发誓赌咒一辈子不来买水;如果暂时不收押金,他们就会认为桶是水厂免费送的,不用本钱,不拿走白不拿走。更有甚者,有的人存心赌老板会不会忘记。如果时间长不催要,就是老板忘记了,桶就自己留用,或是卖掉。
有人空着手来说是忘记带桶来了,其实就想来捡便宜来了。自认为身份特殊,比如感觉店开在了他的地盘,或是他能吃倒一方,或是他的七大姑八大姨有点小势力,等等。根本不提押金的事就笑眯眯地把桶拿走了,以后再也没来过。很久偶遇一次,也不主动提。这个桶就算我自己赔了。
有些陌生人还很豪横,“你不认识我吗?我就住附近。经常来买东西,没带桶来,今天先把水带走,明天保证把桶拿过来。”其实我根本就没见过这个人。
我就说:“你也不缺那20块钱。先给押金,拿桶来退钱不也一样吗?”
但是陌生人坚决不同意,在发觉赊桶无望后,指责店主不相信人、没有人情味,不会做生意……,还扬言以后不再来店里消费。
我心想,你来不来随你,既然你希望别人信任你,你自己为什么不相信别人呢?给了押金又能怎样?
我敢肯定,只要不收押金,桶绝对收不回来,以往的例子太多了。所以哪怕以今后不来买东西相威胁我还是不能赊。因为只要赊了,结果同样是消失。
经营者和顾客之间是平等的买卖关系。但是很多时候,经营者出于“引流”的需要,往往对顾客迁就有加,使一部分顾客私欲膨胀,不能客观认识自己。有些人曲解“顾客是上帝”这句话的实质内涵,不能摆正自身位置,最终结果只能是伤了别人也伤了自己,店铺损失顾客的同时,给顾客自己生活也带来不便。
经营者应该树立正确的待客理念,不给投机取巧者舞弊的空间。店再小,也是企业性质。按企业模式规范运营,谁也没有理由指责。再者说,买卖双方形成不了良性互动,对谁都没有益处。店铺只在取悦顾客上下工夫,虽然也能获得顾客一时认可,但对企业长久发展极为不利。只有切实提高商品质量,改善商品结构,着眼于服务消费大群体,经营之路才会越走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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