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直播江湖被一根玉米给搅浑了。
前脚辛巴刚刚为斥责东方甄选卖6元玉米是“丧良心”而道歉。后脚玉米供应商东北农嫂的一番神操作,又将东方甄选送上舆论风口浪尖。
近日,东北农嫂在抖音直播,并在直播间挂上了自家玉米产品的链接。而东方甄选的6元玉米属于贴牌产品,其供应商正是吉林省东北农嫂食品公司。有眼尖的网友发现,原本在东方甄选直播间的6元玉米,在东北农嫂直播间的售价却变成了3.6元。
这可让一众东方甄选粉丝坐不住了,纷纷斥责东北农嫂“过河拆桥、背后捅刀”“不是东方甄选以品牌价值推广玉米销售,谁知道东北农嫂”。但也有网友批评东方甄选低进高出,“打着谷贱伤农的助农旗号在赚钱。”
围绕一根玉米的定价,各方争议愈演愈烈。
回顾此次事件,无论是辛巴还是东北农嫂,争议的问题无非两点:东方甄选6元一根的玉米成本是多少?谁赚了链条中的大多数钱?其实这也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
东北农嫂“低价倾销”的做法,很多人都表示这样的行为,破坏了商业合作的信任基础。那么,零售户作为销售前沿,该如何看待经销商与品牌供货商之间相处之道?两者之间该如何相处,彼此才会产生最大利益化?而两者和谐相处最大受益者会是谁?
零售户王老板:从经销商角度看,供货商应遵循商业规律
物理学有一种力学现象叫做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经济学有一种叫做供应和需求的关系,有时候我会觉得很好奇,先人其实早已掌握了这种事物发展和运行的规律,而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都无时无刻的在遵循着这样一种奇妙而不能解释的规律。 其实不管是人与人、还是事物与事物、亦或是人与事物、都无时无刻的在相互依存着,那么经商也是一样的道理。
供应商供的产品要符合大众的口味,其实间接的就要符合经销商的口味,你只有拥有一个强大的合作伙伴和一个可预见的突破口,你的产品才有可能会映入大众的眼帘。 所有的人都说商家是地主,在不断地榨取消费者的心血。一开始的时候我也会有这样想法,不过后来等到自己从业了,才知道商家之所以会让消费者心甘情愿的被榨取,原因就是你满足了他们的某种需求,因为他们想民之所想,供民之所需。
他们往往会把消费者拉进他们所设想的道上来,我又在想当那些个消费者踏上了那条商家为你铺好的道上时,是不是意味着你就被诱惑了,亦或是你在渐渐的变得慵懒。 因为有人为我们铺好了那条好似无底洞的需求路,而你也就心甘情愿把自己托付给商家,这在一定意义上讲好像是一种雇佣的关系,就好比我花钱你办事。 至于有个别的商家想讲求创新,那也是为了让消费者更直观更便捷的接受而已!
毋庸置疑,无论经销商用哪种手段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最终目的是与供货商共同受益的,而经销商做的优秀,供货商的品牌才会在市场站稳脚跟!所以在两者相处之间,我认为,虽然经销商是在下游,而供货商却应该仰视!
零售户陈老板:从供货商角度看,应尊重经销商遵守合同
很赞同王老板的观点。我站在供货商的立场来看待这个问题,首先要想到尊重经销商,尊重经销商就是遵守合同,诚信交往,互惠互利。
我认为和经销商合作,首先要有契约精神,也就是做好合作之间的合同。无论是经销权限还是经销区域,或者经销渠道界定、各项合作贸易条款等,供货商都必须严格遵守,以合同合作为基础。双方之间,如果有合作异议,或者合作问题,都应该尊重合同,及时沟通,有规矩,有制度,有共识。尊重合同,尊重客户,就是尊重供货商自己。
与经销商沟通,供货商绝不能讲大话、说假话、说虚话,更不能擅自承诺或者忽悠。这些行为极不负责任,会失去经销商的信任。供货商只有和经销商诚信交往,才能够拥有持续的合作未来。诚信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日常的行为积累。
供货商一定要抱着和经销商共赢的思想去合作。只有站在经销商的角度去考虑共同的利益,才是真正的互惠互利,才是真正长久的合作。但是,无论是供货商还是经销商,任何一方面如果是单赢状态,都是一次性的,不会有未来,更不会有品牌的发展,因此,我认为,此次“玉米”事件,供货商的做法并不可取。
零售户吴老板:从品牌发展角度看,推广也需要成本投入
二位老板一个站在经销商的角度,一个站在供货商的角度来解读自己的想法,而我站在品牌的角度来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我认为,供货商和经销商和谐相处,最大的受益方应该是品牌。因为两者合作的最终目的除了双方受益,更重要的是让品牌在市场上站稳脚跟。
其次,在品牌进入市场之前,就要定好价格,然后才能输入到经销商手里。而关键一步是在经销商这里的品牌价格尤为重要,因为经销商这里面要有诸多成本,运输,包装、场地、推广政策等等都需要经销商来安排,这些产生的成本而费用无疑要加到品牌本身上,品牌最终要输送到消费者手里,那么自然最后是消费者买单,这是合情合理又合规的。但是如果兼顾消费者而把价格定得过低,经销商没有利益可图,那就没有动力去推广品牌,要么品牌没有推动力,要么就会销声匿迹,这对品牌发展非常不利。
如果供货商自己推广自己的品牌,把价格定低一些,这样对消费者来说有一定的好处,但是没有了经销商的助力与推广,品牌销量必然会减少,对品牌的发展也是不利的。因此,如果想让品牌迅速发展与壮大,各地经销商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自然也要让经销商有利可图。当然,如果品牌定价过高的话,那也会有当地的物价局部门来制约,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所以,我想说的意思就是,想让品牌发展,必须让经销商有利可图。
就“玉米”事件来说,供货商自己破坏了与经销商之间的规矩,伤害了经销商的利益,最终也会伤及自己品牌的利益,眼下看不出来,长此以往失去诚信失去助力推广,品牌发展受阻是必然的。
笔者观点:
最后我补充一下各位老板的观点。作为经销商,一定要熟悉市场,熟悉供货商的各项支持政策。同时,两者之间要充分沟通,将各项支持落实到实际销售中,做出更多的促销,实现持续动销。当经销商的库存出现问题的时候,供货商也要积极想办法推动库存消化,帮助经销商也是帮助自己。
一个优秀的合作,绝不是账面上多少毛利率,而是产生了多少毛利额的成果。供货商给经销商赋能,最终是为了实效更好的动销和更多的卖货。而服务好经销商,就是做好各项后勤服务保障,配合经销商的各项要求。
当然,任何合作都是相互的。相互站在彼此的立场和角度,谋求实现共赢,要以品牌的发展为己任去发力。双方成为价值和利益共同体,就能推动彼此更好的成长。只有厂商一体的合作,才是真实和有意义的,才能够共享品牌胜利成果,才会让一个品牌有更好更快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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