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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设吸烟室被起诉 网友:原告律师想火?

2019年11月21日 来源:微薰公众号 作者:烟薫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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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郑州东站被起诉了!原因是火车站内设有吸烟室。11月14日,这起案件在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律师

  吸烟室违反《条例》请求拆除

  此案原告是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他称:今年5月30日他在郑州东站转车时,发现车站二楼大厅东南、东北、西南、西北四角设有吸烟室,“吸烟室附近弥漫着烟味,若不吸烟的旅客路过时会产生不适。”于是在5月31日、第32个世界无烟日,他将郑州东站告上了法庭。

  在诉讼中,殷清利认为,郑州东站未提供相应的、保障旅客人身健康安全的服务,设置吸烟室违反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请求法院依法判令郑州东站取消4个吸烟室,并拆除吸烟室内的烟具、智能感应点烟器。

  郑州东站

  对方为提升知名度宣传自己

  庭审中,郑州东站答辩称,原告殷清利为了提升自己知名度、宣传自己而提起本案,有恶意诉讼之嫌。

  “原告经常运用网络媒体,增加自己的曝光度;并非因为中转换乘到二楼消费时看到有吸烟室,而是为了提起本案诉讼而故意为之。原告已经达到了宣传自己的目的,原告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要起诉郑州东站,其评论已经达到数千条,已经博得了众多群众的眼球。” 

  郑州东站认为,设置吸烟室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具有现实必要性和合理性,不仅满足了吸烟旅客的需求,同时更为重要的是保护了不吸烟旅客的人身健康。”

  最终,合议庭认为,该案涉及到的法律比较复杂且有一定影响,将择期宣判。

  网友

  东站此举“没毛病” 律师哗众取宠想出名

  郑州东站被告一事很快引起了网友的热议。不少网友表示支持律师的行为,认为室内设吸烟室有“二手烟”风险。但更多的网友表示,郑州东站此举“没毛病”,堵不如疏,吸烟室的设立更有助于对吸烟群体的管理,提出:“吸烟不是犯罪,也不违法,应尊重烟民的权益”。对于殷律师的诉请行为网友也相当不买账,认为其是“没事找事”“赚取噱头”,是“蹭热点”“想红想疯了”……

  从微博网友的评论中看出,不少人表示压根不知道郑州东站原来还有吸烟室,知晓的网友表示这4个吸烟室设置在“不妨碍别人的角落里”,“如果不去吸烟根本不可能经过吸烟室,并且里面设有排风扇”,甚至有网友说“东站吸烟室够偏的了,自己想吸都懒得跑上去”……很多人认为,吸烟室是人性化的设置,既考虑到了非烟民群体,又考虑了吸烟群体,非得逮着不放,显得有些吹毛求疵。

  来看看网友们都怎么说:


  民意调查

  超过98%的乘客同意修建吸烟室

  郑州东站吸烟室事件引发关注后,有记者前往探访。

  东站整体分为4层,第一层为到达层,也就是出站的地方;第二层为站台层,也就是乘坐火车的地方;第三层是进站层;第四层是商业夹层,围绕在候车厅四周。引发争议的4个吸烟室,就坐落在商业夹层上。吸烟室均为玻璃房,一面朝向室外,顶部有明显的中英文标识,并设置“温馨提醒:吸烟有害健康”等字样。进入室内,有放置烟灰、烟头的桌台烟具,其中一面墙上安装电视机及智能感应点烟器;另一面墙则张贴吸烟室管理制度,一共7条,其中明确“请进入吸烟区吸烟,吸烟时请勿离开吸烟区”等。记者发现,吸烟室的顶部有抽风机口,站在下面能感觉到风力。

  一名郑州东站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国内一些高铁站和机场设吸烟室,是出于便民考虑。且《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中规定: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飞机场的等候室和影剧院、体育馆、大型商场应设置有明显标志的吸烟室。

  针对此事,记者及时做了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超过98%的乘客,都表示同意修建这样几处室内吸烟室,而站队殷律师,认为应该取缔吸烟室的人寥寥无几。

  争议

  车站设置吸烟室是否违反条例?

  目前,全国性的公共场所控烟条例尚未出台,但卫生计生委2014年11月24日起草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明确,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

  也就是说,全国性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已启动立法,但还未正式出台。在此情况下,一些城市陆续出台了自己的控烟条例,比如上海就明确规定,机场、铁路客运站等交通枢纽的室内区域实现全面禁烟。这也就意味着,上海市明确候车室内不得设置室内的吸烟室。

  而在《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中,有“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飞机场的等候室和影剧院、体育馆、大型商场应设置有明显标志的吸烟室(区)”的相关规定,所以郑州东站认为设置吸烟室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在全国性的控烟条例未正式出台之前,卫生部制定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与《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便发生了冲突,郑州东站按地方相关条例执行控烟政策是否违法便成为一个争议点。有专业人士分析,《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属于部门规章,《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当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发生冲突时,仍需要有关机关根据情况作出相应裁决。

  不管怎样,郑州东站吸烟室事件,都是让我们直面和推动国家法治进程的一个很好的案例。

  结语

  抛弃歧视和道德枷锁,智慧理性控烟之策才是和谐社会所需

  当前,公共场所禁烟进度不断加快,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但客观来说,一些强制手段、强化处罚让控烟限入治理怪圈;背上道德枷锁被歧视的烟民与非烟民的矛盾升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控烟在现阶段,还需采取刚柔并济的多元治理方案,堵疏结合,综合施治。文明吸烟环境的创建,对于疏导烟民吸烟需求,维护公众健康权益,保障控烟政策有效实施,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一些控烟十分严格的国家和地区的机场、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都有控烟装置完善、隔离有效的吸烟区,成为有效化解吸烟者与非吸烟者矛盾的智慧理性之策。创建文明吸烟环境,着力建设打造一批便于烟民文明、体面吸烟的场所,促进吸烟者与非吸烟者相互尊重、和谐共处,这是社会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责任之举,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现实需要。

  郑州东站吸烟室事件,或许我们应该站在智慧、理性的角度上,去温柔以待。不论是对原告律师,还是郑州东站吸烟室,都抱着宽容、理解的心态。也期待更智慧更理性的全国性控烟政策能够尽快出台,让控烟事业在即保障烟民权利又维护非烟民健康的前提下,循序渐进、和谐健康的去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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