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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室与吸烟室相邻 室内公共场所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将审

2019年10月24日 来源:环球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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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主题商场内的母婴健康室与吸烟室比邻而设,到底有没有影响到广大公众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公共利益?目前,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永旺梦乐城”一案,现已被法院认定属于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在10月22日举行的一场控烟专题研讨会上,中国绿发会相关负责人透露,该案件近期将很快进入诉讼程序。

  从去年年初起,原告中国绿发会陆续接到了多位家长投诉,称带孩子到永旺梦乐城河北燕郊儿童主题商场内购物、游玩过程中,发现商场内的几十处母婴室(儿童活动室、卫生间、洗手间)等指示标识与吸烟室指示标识在一起,而且多处母婴室与吸烟室位置相邻,导致吸烟室外未成年人和孕妇的身心受到烟草烟雾影响。

  经中国绿发会实地调查,进入永旺梦乐城河北燕郊儿童主题商场后,在一层大厅就能闻到浓郁的烟味,商场共有13个吸烟室,且多数吸烟室门户大开,烟雾不断顺着吸烟室往外飘散,室内虽设有排风扇却并未开启,也未见有人管理。经计算,10分钟内就有几十名未成年人路过吸烟室。经了解,该商场由“永旺梦乐城”投资经营管理,同时还在天津、北京、烟台、青岛等全国多个城市投资经营管理着20余家类似商场,其中北京丰台“永旺梦乐城”的室内吸烟室已在《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颁布后被拆除。

  今年5月15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绿发会起诉“永旺梦乐城”在全国20多个城市的儿童主题商场内修建吸烟室,影响空气质量和公众生命健康一案登记立案,并进行了证据保全。之后,被告“永旺梦乐城”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管辖异议,被驳回后又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年8月28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并认为:商场属于公共场所,商场设置吸烟区,会对不特定的公众健康造成危害,而不仅仅会危害消费者的健康。因此,原审法院将本案定性为环境公益诉讼,并无不当。

  目前,涉案的永旺梦乐城河北燕郊儿童主题商场已经关停了室内吸烟室,并在过去的吸烟室指示标识上贴上了禁烟标识。

  “我们呼吁取缔儿童主题商场的吸烟室,是因为当烟雾扩散后,会造成二手烟、三手烟危害,其中三手烟的有害颗粒物会附着在儿童娱乐设施上,对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恩泽表示,相比国家在治理雾霾等环境保护上花的力气,在室内禁止吸烟的成本其实并不高。“希望国家可以尽快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真正保护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未成年人不再受烟草烟雾的危害。”

  “作为控烟公益诉讼,该案将诉讼目标指向‘永旺梦乐城’儿童主题商场这一儿童活动的公共场所。”研讨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专家黄金荣表示,儿童活动公共场所是少数几个有法律明确规定绝对禁止吸烟的场所。《未成年人保护法》虽然有儿童活动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但该法对此禁令并没有规定罚则,因此要追究违法者的责任其实是比较困难的。此案件被司法机关确认为环境公益诉讼后,诉讼提出者就可以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要求违法者“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在全国公共场所控烟条例尚未出台的情况下,此案对于推进室内公共场所控烟非常有意义。

  “这起案件中,我们尝试用环境公益诉讼的方式来保护室内公共场所,这是一种全新的尝试。”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马勇表示,希望未来能以这起案件为切入点,逐步把室内环境明确列入《环境保护法》中关于环境的基本要素中。这样一来,将来当其他室内公共场所涉及污染等环保问题时,都可以采取环境公益诉讼的方式来推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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