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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起地铁不文明行为被处罚 涉及车站内吸烟和车厢内进食

2019年09月16日 来源:厦门网 作者:王颖达、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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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铁车厢内躺卧、踩踏座椅、吃东西、吸烟、无故滞留等不文明行为,将会受到处罚。记者从厦门轨道集团获悉,8月底厦门地铁执法人员已根据《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对不文明行为开出首批罚单。

  目前,地铁1号线已运营近两年,2号线也将于年底试运营。根据2月1日起施行的《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授权,厦门轨道集团于近期正式成立了厦门地铁执法队,对影响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不文明乘车现象,包括随意躺卧、踩踏座椅,在车站付费区、车厢内吃东西,小孩子追逐打闹、大声喧哗,把车厢里的立柱、拉环当作跳舞、健身器材,在地铁站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携带宠物乘车及无故滞留等行为,根据《条例》规定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截至9月11日,地铁执法人员已对18起不文明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其中在车站内吸烟15起、在车厢内进食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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