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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史上最严控烟令”实施,吸烟者不听劝怎么办?

2018年11月09日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张黎娜、马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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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西安晚报》报道  自11月1日《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因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令”而受到市民广泛关注。昨日,记者对西安市健康教育所科普宣传部副主任佘国超进行专访,针对市民提出的问题,佘国超一一进行了答复。

  在医院大门外吸烟违法吗?

  佘国超说,为了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办法》严格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及部分场所的室外区域全面禁烟,且不设缓冲期。

  有市民问,经常有家长去学校接孩子时在校门口吸烟,那么学校、医院等禁止吸烟场所的大门外属于本次禁烟区域吗?佘国超说,《办法》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及部分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其中就包括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为孕妇和儿童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外区域和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座席、赛场区域,这些场所管辖范围内的室内和室外区域全面禁烟。

  “学校、医院等场所的大门外已经不属于这些场所的管辖范围,不属于本次《办法》所规定的禁烟区域。”佘国超表示,虽然如此,但是为了自己和他人健康,希望吸烟者吸烟的时候远离人群密集的区域,或者考虑戒烟,西安市第三医院、西安市第五医院等医院设有专门的戒烟门诊,为愿意戒烟的市民提供专业帮助。

  吸烟者不听劝阻怎么办?

  在公共场所,常有市民被吸烟者“吞云吐雾”所侵害。《办法》出台后,很多市民非常高兴,“终于能拿起法律法规的武器捍卫自己呼吸新鲜空气的权利了!”那么,市民发现有人在禁烟区域吸烟时,该怎么办?

  佘国超说,依据《办法》,“在禁止吸烟区域,任何人均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或者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履行义务。吸烟者不听劝阻或者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不履行劝阻义务的,任何人均有权举报、投诉。”

  市民发现有人在禁烟区域吸烟后,为了免受二手烟的危害,可以直接劝阻吸烟者遵守《办法》规定不要在禁烟区域吸烟,也可以向场所工作人员反映,让他们去及时劝阻。对于不听劝阻的吸烟者或者不愿意劝阻的经营单位,市民可以拨打12345举报热线及时举报,并保留证据为执法单位下一步执法提供依据。

  经营者要做哪些控烟工作?

  对于控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来说,需要做哪些控烟工作呢?

  佘国超说,应建立控制吸烟管理制度,在场所出入口及其他显著位置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和举报、投诉电话;在禁止吸烟区域内不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售烟机、器具;对在禁止吸烟区域内的吸烟者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要求其离开该场所。对不听劝阻且不离开该场所的,应当固定相关证据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对不听劝阻并扰乱公共秩序的,向公安机关报案。

  按照《办法》,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符合标准的控制吸烟标识。控制吸烟标识应当大而清晰,至少应当包括禁止吸烟的图形警示标识、违法吸烟的罚款数额、投诉举报的电话号码等内容。控制吸烟标识的制作标准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定,并向社会公布。市爱卫办已制定了《西安市禁止吸烟标识制作标准与张贴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具体内容可在官方网站查看。

  “《办法》的执行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我们每一个吸烟者都能做到不在禁烟场所吸烟,需要每一个看到违规吸烟的人都能及时劝阻,也需要我们的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执法。只有人人参与、社会共治,才能为西安市民营造一个无烟、健康的良好环境。”佘国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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