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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上推销电子烟合理吗?

2018年11月02日 来源:人民网 作者:毛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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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人民网报道  “啤酒饮料矿泉水,花生瓜子八宝粥”,乘坐火车,总会有售货员售卖各种各样的东西,有泡面、饮料等食品,也有牙膏、毛巾等生活用品。

  近日,健康时报记者在兰州开往北京的Z76次火车上,却遇上了售货员正在热情地向乘客们推销一款名为“中华王”牌的电子烟。

  火车遇到推销电子烟

  这款电子烟外包装盒与“中华”牌卷烟高度相似。

  一样的大红色盒身,一样印有天安门城楼图像,连“中华”的字体都是一模一样。

  不过,在电子烟外包装盒子上的“中华”两个字右下角写有一个小小的“王”字。记者了解到,这款“中华王”牌电子烟是浙江省永康市芝英镇尚科电子厂生产的。

  而在“中华王”牌电子烟的背面,竟印有“健康电子烟”五个字,并详细介绍了电子烟的四种功效,比如无任何吸烟和被动吸烟的危害、没有火灾隐患和环境污染、坚持使用可解除烟瘾等。

  “这个电子烟内含三十多种中草药成分,既有真烟口感,满足烟民需求,又是采用高效清烟毒成分制成,没有烟毒,而且坚持使用可解除烟瘾,轻松戒烟!”列车里响起了售货员响亮的产品介绍声。

  售货员的推销似乎很有说服力,但是电子烟真有这些神奇的功效?

  电子烟的健康风险与卷烟高度相似

  很多推销电子烟的销售员都是以电子烟可以戒掉烟瘾为噱头,但事实并非如此!

  电子烟,又名烟碱传送系统或烟气传送系统,是一种用来模拟或代替卷烟抽吸的小型设备,将含有烟碱、香精等成分的丙二醇和甘油混合物的烟油经雾化器加热或超声雾化,产生类似于卷烟燃烧的雾气。

  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中提出,大部分电子烟的核心消费成分是经提纯的烟碱,即尼古丁。而尼古丁也是吸烟者难以戒除的主要原因,既然电子烟中含有尼古丁的成分,那么“电子烟能够戒烟”一说也就成了无稽之谈。

  而且,电子烟用多了也很危险。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数据显示,电子烟含有包括丙烯腈及环氧丙烷等在内的致癌物。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资料也显示,部分电子烟的主要成分,包括尼古丁、丙二醇,可能还有甘油和添味剂。

  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086号建议的答复中也提到,虽然《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没有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直接列入“烟草制品”的定义范围,但是电子烟从产品成分、功能、消费方式、健康风险等方面都与传统烟草制品具有高度相似性。

  电子烟市场“无标准”“无监管”“无秩序”

  近年来,各地纷纷出台戒烟令,说的是卷烟;目前,任何一列高铁都全列禁烟,厕所和车门附近也不能抽烟,说的也是卷烟。

  记者不禁感到疑惑,电子烟和卷烟都是“烟”,为何待遇不一样?在火车上售卖有健康风险的电子烟合适吗?

  为此,记者向12306致电询问,火车上售卖的电子烟是否经过了批准。

  兰州客运段车间一位不具名员工介绍在火车上销售电子烟是经过批准,合规的,同时向记者出示了兰州客运段对“中华王健康电子烟”的检测合格报告。

  “火车上售卖的物品都是中国兰州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兰州客运段向社会公开招标,承包商提供相关的企业、商品资质,经兰州铁路局审核通过后,与其签订合同,才可以在火车上售卖。”

  尽管国家烟草专卖局完全赞同将加热不燃烧卷烟、电子烟及其他新型烟草制品按照烟草制品进行管理,但目前,电子烟产品不属于我国烟草专卖管理对象。国际上也没有对电子烟的统一管理政策,有的国家认为它是普通工业品,有的认为是烟草制品,有的认为是药品(医疗器械)。

  而关于电子烟的质量,我国也还没有正式的国家标准,市场上在售的各类电子烟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在原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等方面随意性强,部分产品可能存烟油泄露、劣质电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质量安全隐患。

  据报道,北京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近一段时间接到的新兴烟草电子烟的投诉也在不断增加。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一位不具姓名的专家告诉健康时报记者,建议政府对电子烟的生产、营销和销售进行监管,监管的首选方案是将电子烟作为药品进行管控,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属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主管部门监管电子烟。

  同时,积极推进国家出台电子烟的监管法规或政策,规范电子烟的产品监管,全面推行禁烟场所禁止使用电子烟,严格规范电子烟产品宣传,限制青少年接触电子烟。

  值得期待的是,国家烟草专卖局在2017年9月18日发布的“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086号建议的答复”和在2018年10月16日发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801号建议的答复”中都表示,正在积极研究制订加强电子烟新型烟草制品监管的可行性方案,协调配合立法部门制定有效的监管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通用技术标准、产品上市规则、市场营销规则、有关立法或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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